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妊娠,但需在医生严密监测和指导下进行,病情活动期妊娠风险较高。
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累及多个器官系统。病情活动期妊娠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等,还可能加重患者病情,出现肾脏损害加重、狼疮脑病等。因此,患者需在病情稳定至少6个月以上,且无重要脏器损害,停用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一段时间后,在风湿免疫科和妇产科医生共同指导下妊娠。
妊娠期间需定期复查,监测病情变化和胎儿发育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如果妊娠期间病情活动,需及时就医,必要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