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是妊娠28周及以上因母体或胎儿等原因通过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终止妊娠的医疗操作,按目的分治疗性引产(因母婴健康需提前终止)和预防性引产(避免过期妊娠不良影响),方式有药物引产(用缩宫素等)和机械性引产(如水囊等),注意严格评估适应证禁忌证,有妊娠合并症孕妇需监测心功能,既往剖宫产史孕妇警惕子宫破裂风险,引产过程中可能有子宫破裂等风险需密切监测孕妇生命体征等情况保障母婴安全。
一、引产的定义
引产是指妊娠达到28周及以上时,因母体或胎儿等原因,通过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以终止妊娠的医疗操作。
二、引产的分类
(一)按引产目的分类
1.治疗性引产:因孕妇存在某些严重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重度等)或胎儿出现异常情况(如胎儿宫内窘迫等),为保障母婴健康需提前终止妊娠而进行的引产。
2.预防性引产:因妊娠过期(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等情况,为避免过期妊娠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而采取的引产措施。
三、引产的方式
(一)药物引产
常用药物为缩宫素,通过静脉滴注等方式给药来诱发子宫收缩,促使胎儿娩出。此外,还可能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如地诺前列酮等),其可促进宫颈成熟并诱发宫缩。
(二)机械性引产
包括使用水囊引产,将水囊放置于宫颈内口与胎膜之间,通过增加宫内压及机械性刺激宫颈,引发宫缩;也可使用宫颈扩张球囊等器械来促进宫颈成熟及诱发宫缩。
四、引产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需严格评估后确定,如存在上述治疗性或预防性引产的相关情况等。
2.禁忌证:包括孕妇有明显头盆不称、胎位异常、前置胎盘、子宫既往有剖宫产史且存在瘢痕破裂风险等情况时,一般不适合引产,以免引发严重母婴并发症。
(二)不同人群的特殊考量
1.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如合并心脏病的孕妇进行引产时,需密切监测心功能变化,因为引产过程中子宫收缩可能加重心脏负担,要确保在母婴安全的前提下谨慎实施引产操作。
2.既往有剖宫产史的孕妇:引产时需警惕子宫破裂风险,因剖宫产瘢痕处子宫肌层弹性等发生改变,引产过程中子宫收缩可能导致瘢痕处破裂,故需严格评估瘢痕情况及引产风险后再做决定。
五、引产的风险与监测
引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子宫破裂、产后出血、胎儿窘迫等风险。因此,引产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孕妇生命体征、宫缩情况、胎心变化等,一旦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