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眼是两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的眼外肌疾病,分共同性斜视(含内、外斜视)和非共同性斜视,病因涉遗传、眼部解剖异常、神经支配异常等,症状有双眼位置不正、视物重影等,危害有外观影响和视功能损害,儿童需尽早就诊干预,成人除外观问题还需排查原发病并可手术改善眼位。
一、定义
斜视眼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当一只眼注视目标时,另一只眼的视轴偏离目标方向的眼部疾病,属于眼外肌疾病范畴。
二、分类
(一)共同性斜视
1.内斜视:表现为眼球向内偏斜,可分为先天性内斜视、调节性内斜视等。先天性内斜视多在出生6个月内发病;调节性内斜视常与屈光不正相关,佩戴合适眼镜可矫正。
2.外斜视:眼球向外偏斜,分为间歇性外斜视和恒定性外斜视等,间歇性外斜视在疲劳、注意力不集中时更易出现外斜表现。
(二)非共同性斜视
多因眼外肌麻痹等导致,如动眼神经麻痹可引起眼球运动受限、斜视,常见于脑血管疾病、外伤等情况影响神经支配所致。
三、病因
(一)遗传因素
部分斜视具有遗传倾向,若家族中有斜视患者,后代发病风险可能增加。
(二)眼部解剖异常
如眼外肌附着点异常、眼眶发育异常等,可导致眼外肌力量不平衡,引发斜视。
(三)神经支配异常
颅内病变、外伤等可影响眼外肌的神经支配,导致眼球运动不协调,引发斜视。
四、症状表现
主要表现为双眼位置不正,一只眼注视目标时,另一只眼视轴偏离,可伴有视物重影、视力下降、歪头视物等表现。儿童患者可能因外观异常影响心理发育,还可能因双眼视功能异常导致立体视丧失,影响日后从事需立体视的职业(如驾驶、精细操作等)。
五、危害
(一)外观影响
斜视可导致双眼不对称,影响外貌美观,给患者尤其是儿童带来心理压力。
(二)视功能损害
儿童时期是双眼视功能发育的关键阶段,若存在斜视未及时纠正,可能导致立体视等高级视功能丧失,影响日常生活及职业选择;成人斜视也可能因双眼视功能异常出现视疲劳等问题。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儿童
儿童时期是斜视诊治的关键阶段,家长需密切关注儿童眼部表现,如发现小儿有眼球偏斜、歪头视物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眼科就诊,早期干预有助于改善视功能及外观。因为儿童视功能发育有敏感期,延误治疗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视功能损害。
(二)成人
成人斜视除外观问题外,可能因双眼视功能异常出现视疲劳等症状,若因神经病变等导致的斜视,需积极排查原发病因,针对原发病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可考虑通过手术等方式改善眼位。
斜视眼是一种需要重视的眼部疾病,明确其分类、病因、症状及危害等有助于早期发现与干预,不同人群需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