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使膝盖关节制动并在初期冷敷后尽快就医,无明显移位骨裂多采用外固定,明显移位骨裂通常需手术,固定期间进行股四头肌等长收缩及踝关节屈伸活动,拆除固定后逐步开展膝关节屈伸和步行训练,特殊人群中孕妇治疗要权衡药物手术风险,有基础疾病者需据情况处理,儿童康复需轻柔并关注愈合及恢复情况。
一、一般处理
受伤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使膝盖关节制动,避免进一步损伤。可使用弹性绷带或支具等进行初步固定,同时在受伤初期(通常24~48小时内)进行冷敷,每次15~20分钟,每天3~4次,以减轻肿胀和疼痛。需尽快就医进行详细检查,明确骨裂的具体情况。
二、复位固定
1.无明显移位骨裂:多采用外固定方式,如石膏固定或高分子夹板固定,固定时间一般为4~6周,期间需定期复查X线,观察骨折愈合情况。
2.明显移位骨裂:若骨裂端移位明显,通常需手术治疗,通过切开复位后用钢板、螺钉等内固定装置维持骨折端的对位对线,促进骨折愈合。
三、康复锻炼
1.固定期间: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股四头肌等长收缩锻炼(即肌肉静力性收缩,不引起关节活动),每日多次,每次持续5~10秒,重复10~15次,以防止肌肉萎缩和关节粘连。同时可进行踝关节的屈伸活动,促进血液循环。
2.拆除固定后:逐步开展膝关节屈伸活动度训练,可在康复治疗师指导下通过渐进式的被动或主动活动增加关节活动范围;随后进行步行训练,从借助拐杖部分负重开始,逐渐过渡到完全负重,训练过程需依据骨折愈合进度调整,一般骨折后3个月左右可基本恢复正常行走,但具体时间因个体差异而异,如儿童骨折愈合相对较快,康复进程可适当加快,而老年人因骨质情况可能需更长时间。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治疗时需谨慎权衡药物使用及手术风险,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非药物干预措施,如外固定等,手术治疗需充分评估麻醉和手术操作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
2.有基础疾病者:如合并糖尿病者需严格控制血糖,使血糖稳定在合理范围,利于骨折愈合;合并肝肾功能不全者使用药物时需谨慎评估,避免加重肝肾功能负担,选择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案。
3.儿童:儿童骨骼处于生长发育阶段,骨裂愈合能力较强,但康复锻炼需更加轻柔,避免过度活动影响骨骼正常发育,康复过程中需密切关注骨折愈合及关节功能恢复情况,遵循儿童骨科康复的特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