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包括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引术、钳刮术)、引产(水囊引产、依沙吖啶引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日等情况,有人工流产术适用及禁忌情况,引产也有各自适用及禁忌,打胎对女性身体有伤害,术后需注意休息等,女性应在医生评估后选合适方式,特殊人群选时更谨慎要遵医嘱。
一、药物流产
1.适用情况:一般适用于妊娠≤49日、年龄通常在18-40岁之间且无禁忌证的健康女性。药物流产是通过服用特定药物来终止妊娠,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能竞争孕激素受体,阻断孕酮活性,使妊娠蜕膜坏死、宫颈软化;米索前列醇可引起子宫收缩,促使胚胎排出。有研究表明,其完全流产率可达90%以上,但存在流产不全需清宫的风险。
2.禁忌证:有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患,肝肾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系统疾病、血管栓塞等病史,子宫畸形、子宫肌瘤,异位妊娠,长期服用抗结核、抗癫痫、抗抑郁、抗前列腺素药等情况者不宜采用药物流产。
二、人工流产术
1.负压吸引术
适用情况:适用于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且无禁忌证,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手术是利用负压吸引原理将妊娠物从宫腔内吸出。在孕6-10周时进行较为合适,此时子宫不太大,妊娠组织不多,胎儿较小,手术操作相对简单,出血少。
禁忌证:各种疾病的急性期,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宫颈炎、盆腔炎等,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等情况不宜行负压吸引术。
2.钳刮术
适用情况:适用于妊娠10-14周者。由于此时胎儿较大,骨骼形成,子宫较大,需先用钳夹和负压吸引相结合的方法终止妊娠。
禁忌证:与负压吸引术相似,此外,术前体温若两次在37.5℃以上也不宜行钳刮术。
三、引产
1.水囊引产
适用情况:适用于妊娠13-27周要求终止妊娠且无禁忌证者。将水囊放置在子宫壁与胎膜之间,引起子宫收缩,促使胎儿和胎盘排出。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水囊的机械刺激及引起前列腺素释放,诱发宫缩。
禁忌证: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宫颈炎、盆腔炎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妊娠期反复阴道出血等情况不宜采用水囊引产。
2.依沙吖啶引产
适用情况:适用于妊娠14-27周要求终止妊娠且无禁忌证者。依沙吖啶能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促使子宫颈成熟,引发宫缩导致胎儿排出。药物注入羊膜腔内或宫腔内,通过引起胎盘组织坏死,产生内源性前列腺素,引起子宫收缩。
禁忌证:肝肾功能不全,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子宫体上有手术瘢痕、子宫畸形,宫颈有陈旧性裂伤,有急慢性盆腔炎史,子宫颈管发育不全,术前2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等情况禁忌依沙吖啶引产。
打胎对女性身体有一定伤害,术后都需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保持外阴清洁,观察阴道出血等情况。不同打胎方法有各自的适用及禁忌情况,女性应在医生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同时特殊人群如患有严重基础疾病者等在选择打胎方式时需更加谨慎,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