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需要结合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随机血糖等指标进行诊断。
1.空腹血糖
孕妇空腹8小时以上测量的血糖值,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则可直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先测量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g葡萄糖,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2小时测量血糖。如果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该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3.随机血糖
一天中任意时间测量的血糖值,不考虑上次进食时间。当随机血糖≥11.1mmol/L,同时伴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如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等)时,也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