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起病急骤多突然高热部分伴寒战发热持续2至7天部分热型不规则,有剧烈头痛伴眼眶痛、全身肌肉关节痛称登革热痛,病程3到6天出现多样皮疹先躯干蔓延四肢面部不痒持续3到5天消退,部分有出血表现如皮肤瘀点瘀斑等,有消化道反应,儿童高热需警惕惊厥病情变化快,老年人常合并基础疾病需监测,孕妇感染需关注胎儿,病程分急性期、缓解期、极期,急性期以发热和全身症状为主,缓解期体温可暂正常但需防加重,极期可出现严重出血、休克等需重视各阶段症状变化及时干预。
一、发热表现
登革热患者多起病急骤,常表现为突然高热,体温可在24~48小时内迅速升至39~40℃,部分患者伴有寒战,发热持续时间一般为2~7天,部分病例热型不规则。
二、全身症状
1.头痛与眼眶痛:患者常诉剧烈头痛,多为眶上、眶后或全头部疼痛,同时可伴有眼眶痛,这与病毒侵犯血管及眼周组织相关。
2.肌肉关节痛:全身肌肉、骨骼及关节疼痛明显,疼痛程度较重,被称为“登革热痛”,可累及四肢、腰背等部位,活动时疼痛加剧。
三、皮疹表现
病程3~6天可出现皮疹,皮疹类型多样,常见为斑丘疹、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等,多先见于躯干,然后蔓延至四肢、面部,一般不痒,持续3~5天消退。
四、出血倾向
部分患者可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表现,如皮肤瘀点、瘀斑,牙龈出血、鼻出血,严重者可有消化道出血、血尿等,出血倾向与病毒导致血管通透性增加及血小板减少等因素相关。
五、其他系统反应
1.消化道反应: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与病毒累及胃肠道相关。
2.特殊人群特点:
儿童:儿童患者高热时需警惕惊厥发生,病情变化相对较快,需密切监测体温及精神状态等;
老年人:老年人常合并基础疾病,登革热可能加重基础疾病,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各脏器功能变化,警惕病情急转直下;
孕妇:孕妇感染登革热可能影响胎儿,需格外关注胎儿情况及自身病情进展,及时就医评估。
六、病程阶段反应
登革热病程通常分为急性期、缓解期(假缓解期)及极期。急性期以发热及全身症状为主;缓解期体温可暂时降至正常,但此阶段仍需警惕病情再次加重;极期可出现病情恶化,如严重出血、休克、器官功能障碍等,需高度重视患者在各阶段的症状变化,及时干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