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包括对疫苗成分等过敏者、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者、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妊娠期妇女、患有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未控制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对酵母过敏者、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曾被诊断为患有未控制的精神疾病者、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者、处于消化道急性症状期者、有严重过敏体质且既往接种其他疫苗有过敏史者等,这些人群因不同原因不宜接种新冠疫苗。不宜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患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妊娠期妇女、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患有未控制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对酵母过敏者、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曾被诊断为患有未控制的精神疾病者、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者、处于腹泻等消化道急性症状期者、有严重过敏体质且既往接种其他疫苗有过敏史者,这些人群基于不同缘由不宜接种新冠疫苗。
一、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对新冠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接种后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等,需严格避免接种。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如接种其他疫苗时出现过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情况的人群,由于再次接种可能重复出现严重过敏事件,所以不宜接种。
三、正在发热者
无论是感染性发热还是非感染性发热,此时机体处于应激状态,免疫系统功能有所变化,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影响免疫应答效果,还可能加重发热相关症状,建议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考虑接种。
四、患急性疾病者
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等处于发病期的疾病,身体正处于与疾病抗争的状态,接种疫苗可能干扰疾病的正常诊疗,也不利于疫苗免疫效果的发挥,应等病情稳定后评估是否能接种。
五、患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
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发作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发作期等,此时机体状况不稳定,接种疫苗风险较高,需等病情控制平稳后再做决定。
六、妊娠期妇女
目前虽尚无充分的妊娠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对胎儿影响的临床数据,从安全角度考虑,为避免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妊娠期妇女暂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七、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如未控制的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期、脱髓鞘疾病等,接种疫苗可能诱发神经系统症状加重,所以此类人群不宜接种。
八、患有未控制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免疫系统处于异常活跃或紊乱状态,接种疫苗可能导致免疫调节失衡,引发病情波动,一般不建议接种。
九、对酵母过敏者
因为部分新冠疫苗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酵母,所以对酵母过敏的人群属于不宜接种范畴,接种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
十、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
这类人群凝血功能可能存在异常,接种疫苗后注射部位出血风险增加,不利于伤口愈合,所以不宜接种。
十一、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如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免疫抑制剂,会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接种新冠疫苗后无法产生有效的免疫应答,达不到预防感染的目的,故不宜接种。
十二、曾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疾病者(如患有癫痫、精神分裂症等)且未控制者
此类人群神经系统功能及精神状态不稳定,接种疫苗可能影响病情或引发不良反应,所以不适合接种。
十三、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者
一般建议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至少14天,若间隔不足,可能会影响彼此的免疫效果,或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所以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的人群需谨慎评估后再决定是否接种新冠疫苗。
十四、处于腹泻等消化道急性症状期者
此时肠道功能紊乱,接种疫苗可能加重胃肠道不适,也可能影响疫苗的吸收和效果,应待症状缓解后再考虑接种。
十五、有严重过敏体质且既往接种其他疫苗有过敏史者(除对新冠疫苗成分过敏外的其他严重过敏情况相关人群)
这类人群本身过敏风险较高,接种新冠疫苗后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不宜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