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需早期识别与监测高危因素并确定监测频率,全血血糖<2.2mmol/L可诊断,非药物干预包括喂养调整,不能经口喂养等可静脉补液,药物干预首选葡萄糖,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等特殊人群在治疗低血糖时需特殊注意相关事项以保障健康。
一、早期识别与监测
1.识别高危因素:对于早产儿、小于胎龄儿、有围生期缺氧史、母亲有糖尿病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需重点监测血糖,因为这些新生儿发生低血糖的风险较高,其体内糖储备不足或糖调节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易导致血糖异常。
2.血糖监测频率:出生后需根据新生儿具体情况确定监测频率,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血糖,一般可在出生后1小时内开始监测,之后根据血糖情况调整监测间隔,以便及时发现低血糖情况。
二、低血糖的诊断标准
1.全血血糖值:目前多采用全血血糖测定,新生儿全血血糖<2.2mmol/L可诊断为低血糖,当血糖<2.6mmol/L时也需密切关注并考虑干预,因为部分新生儿可能虽未达到<2.2mmol/L的标准,但已有低血糖相关的不良影响。
三、非药物干预措施
1.喂养调整:对于能经口喂养的新生儿,应尽早开始喂养,足月儿可在出生后0.5-1小时内开始喂养,早产儿根据其吸吮、吞咽等能力适当延迟但也需尽快开始喂养,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可增加喂养频率,因为及时喂养有助于提供葡萄糖来源,维持血糖稳定。
2.静脉补液:对于不能经口喂养或经口喂养血糖不能维持正常的新生儿,可考虑静脉补液,通过静脉输注葡萄糖溶液来补充血糖,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但需注意输液速度等,避免血糖波动过大。
四、药物治疗原则(若需药物干预)
1.药物选择:当非药物干预不能维持血糖正常时可考虑使用药物,一般首选葡萄糖,通过静脉途径给予葡萄糖来提升血糖水平,需根据新生儿血糖情况调整葡萄糖的输注速度等,但要严格遵循用药规范,确保用药安全。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早产儿:早产儿各器官功能发育不成熟,对血糖波动更为敏感,在治疗低血糖时需更加谨慎监测血糖,喂养时要注意喂养的耐受性,静脉补液时要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和葡萄糖浓度,防止出现高血糖等并发症,同时要注意保暖等综合护理,因为早产儿体温调节能力差,低血糖可能会影响其体温调节等多种生理功能。
2.小于胎龄儿:小于胎龄儿自身糖储备少,糖代谢调节能力弱,在治疗低血糖时要密切监测血糖,喂养方面要保证足够的热量供应,静脉用药时要关注药物对其尚未成熟的器官的影响,给予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以保障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