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需识别高危人群并加强监测,高危人群包括早产儿、小于胎龄儿、有窒息缺氧史、母亲有糖尿病等情况的新生儿,正常新生儿血糖值为2.2-7.0mmol/L,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血糖低于2.2mmol/L为低血糖。无症状低血糖可经口喂养或静脉补液,有症状低血糖需静脉推注及维持输注并治疗病因,早产儿、小于胎龄儿、母亲有糖尿病的新生儿有各自注意事项,需谨慎处理低血糖及关注相关情况。
一、识别与监测
1.高危人群识别:早产儿、小于胎龄儿、有窒息缺氧史、母亲有糖尿病等情况的新生儿属于新生儿低血糖高危人群,需加强血糖监测。
早产儿由于肝糖原储备少、糖异生酶活性低等原因易发生低血糖;小于胎龄儿的代谢调节功能相对不完善;母亲有糖尿病时,胎儿在宫内处于高血糖环境,出生后脱离高糖环境易出现低血糖。
2.血糖监测:对高危新生儿应频繁监测血糖,一般生后1小时内开始监测,随后根据情况定时监测。常用毛细血管血糖检测,正常新生儿血糖值为2.2-7.0mmol/L,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血糖低于2.2mmol/L可诊断为低血糖。
二、低血糖处理
1.无症状低血糖
喂养:能经口喂养的低血糖新生儿应尽早喂养,开始喂养时间根据胎龄和病情而定,足月儿可在生后1小时内开始喂奶,早产儿可适当延迟但需尽早建立肠内营养。母乳喂养可提供葡萄糖,且母乳中的营养成分更利于新生儿代谢调节。
静脉补液:对于不能经口喂养或经口喂养血糖不能维持正常的无症状低血糖新生儿,可静脉输注葡萄糖。输注速度一般为4-8mg/(kg·min),根据血糖监测情况调整输注速度,使血糖维持在正常范围。
2.有症状低血糖
静脉推注及维持输注:立即静脉推注10%葡萄糖溶液2-4ml/kg,速度为1ml/min,随后持续静脉输注葡萄糖以维持血糖稳定,输注速度同无症状低血糖时。有症状低血糖提示新生儿机体已受到低血糖影响,需快速纠正血糖水平,避免对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造成损害。
病因治疗:同时需积极寻找并治疗引起低血糖的病因,如母亲糖尿病导致的新生儿低血糖,需调整母亲相关情况;对于内分泌疾病等引起的低血糖,需针对相应疾病进行处理。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早产儿:早产儿各器官功能发育不成熟,对低血糖的耐受能力更差,在处理低血糖时需更加谨慎,严格控制血糖监测频率和补液速度,密切观察早产儿的反应和血糖变化情况。因为早产儿的代谢调节系统不完善,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波动都可能对其未成熟的脑等器官造成严重损伤。
2.小于胎龄儿:小于胎龄儿的代谢储备能力低,发生低血糖后更容易出现神经系统等并发症,所以要加强对小于胎龄儿的血糖监测,一旦发现低血糖应及时按照低血糖处理流程进行干预,并且在干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其生长发育和各器官功能情况。
3.母亲有糖尿病的新生儿:这类新生儿出生后由于脱离了宫内高血糖环境,容易发生低血糖,在出生后的血糖监测和处理中要更加积极主动,因为其发生低血糖的风险相对更高,且低血糖对其健康的影响可能更严重,需要医护人员高度重视其血糖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