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是常见功能性胃肠病具持续或反复发作腹痛腹胀等表现伴排便习惯和粪便性状改变无器质性病变证据,临床表现有腹痛部位不定便后缓解、排便习惯多样及粪便性状异常,发病机制涉胃肠动力异常、内脏高敏感性、肠道菌群失调、神经内分泌调节异常及心理社会因素,依罗马Ⅳ标准诊断需符合相应症状及排除器质性疾病,治疗原则为综合管理包括饮食调整、心理疏导、药物对症等,特殊人群如儿童、女性、老年及心理因素相关人群有各自注意事项。
一、定义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BowelSyndrome,IBS)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其特征为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痛、腹胀,伴有排便习惯和(或)粪便性状的改变,而无可以解释这些症状的器质性病变证据。
二、临床表现
1.腹痛:多为慢性反复发作性腹痛,部位不定,以下腹和左下腹多见,常于排便或排气后缓解。
2.排便习惯改变:可表现为腹泻型(排便次数增多、粪便多为稀糊状)、便秘型(排便困难、粪便干结)或混合型(腹泻与便秘交替出现)。
3.粪便性状异常:腹泻型患者粪便多带有黏液,便秘型患者粪便干结如羊粪状。
三、发病机制
1.胃肠动力异常:部分患者存在肠道蠕动加快(腹泻型)或减慢(便秘型)的情况。
2.内脏高敏感性:肠道对机械或化学刺激的敏感性增高,较小的刺激即可引起明显不适。
3.肠道菌群失调:肠道内有益菌与有害菌的平衡被打破,可能影响肠道功能。
4.神经内分泌调节异常:肠道神经系统与中枢神经系统的调节失衡,影响肠道的感觉和运动功能。
5.心理社会因素:长期精神紧张、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可诱发或加重病情。
四、诊断标准
主要依据罗马Ⅳ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过去3个月内至少有12周(非连续)出现腹痛或腹部不适,并伴有以下至少2项症状:腹痛或腹部不适在排便后缓解;腹痛或腹部不适发生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腹痛或腹部不适发生时伴有粪便性状改变。
2.排除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
五、治疗原则
1.综合管理:包括调整饮食、心理疏导、药物对症治疗等。
饮食调整:避免食用诱发症状的食物,如辛辣、油腻、咖啡、酒精等,腹泻型患者可适当增加膳食纤维摄入,便秘型患者则需保持膳食纤维合理摄入并保证水分充足。
心理疏导:对于存在明显心理因素的患者,可进行心理干预,如认知行为疗法等。
药物对症治疗:根据不同临床类型选择药物,如腹泻型可使用止泻药,便秘型可使用泻药,腹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痉剂等,但需遵循以患者舒适度为标准,优先非药物干预,避免低龄儿童使用特定药物。
2.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需特别关注用药安全性,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措施,如调整饮食结构、心理安抚等,避免使用不适合儿童的药物。
女性患者:需考虑月经周期等因素对症状的影响,月经期间注意腹部保暖,避免加重腹痛等症状。
老年患者:需兼顾基础疾病情况,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充分考虑其整体健康状况,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对基础疾病产生不利影响。
心理因素相关人群:无论年龄、性别,长期精神压力大均可能加重病情,建议通过适当运动、冥想等方式缓解压力,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医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