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脂血症的诊断标准为在未使用任何降脂药物的情况下,空腹时血清总胆固醇(TC)≥6.22mmol/L、甘油三酯(TG)≥2.26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4.14mmol/L,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1.04mmol/L。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年龄在40岁以下的成年人,若LDL-C水平超过4.9mmol/L,或存在ASCVD极高危风险,也应考虑开始药物降脂治疗。此外,对于年龄较大、有多种ASCVD危险因素、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病等人群,若LDL-C水平超过3.4mmol/L,或存在ASCVD高危风险(如吸烟、肥胖、低HDL-C血症等),也应考虑开始药物降脂治疗。
在治疗方面,目前主要包括生活方式干预和药物治疗。生活方式干预包括饮食控制、增加运动、戒烟限酒等。药物治疗主要包括他汀类、贝特类、烟酸等降脂药物。需要注意的是,药物治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并定期监测血脂水平和肝功能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