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可以分为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心境障碍、人格障碍等。
1.器质性精神障碍
这是由脑部疾病或全身性躯体疾病等器质性因素所致的精神障碍。如脑血管病引起的血管性痴呆,患者会出现记忆力减退、认知功能下降等症状;脑外伤后可能引发精神障碍,表现为情绪不稳定、人格改变等。
2.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因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如酒精、阿片类物质、大麻、镇静催眠药等引起的精神障碍。长期大量饮酒可导致酒精依赖综合征,患者出现手抖、幻觉、妄想等症状;滥用阿片类物质会导致成瘾,还可能出现戒断反应,如烦躁不安、肌肉酸痛等。
3.心境障碍
主要包括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患者会出现情绪低落、兴趣减退、自责自罪、自杀观念和行为等。双相情感障碍则既有躁狂发作,表现为情感高涨、思维奔逸、意志行为增强;又有抑郁发作。
4.人格障碍
指明显偏离正常且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其人格在内容上、质上或整个人格方面异常。如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表现为固执己见、敏感多疑、心胸狭隘;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对他人的权利漠不关心,常违反社会规范和法律。人格障碍通常在青少年期或更早阶段开始形成,与遗传、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