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主要依据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结果。
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OGTT试验,试验前需连续三天正常饮食,检查前禁食8-14小时。试验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测定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中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此外,如果孕妇空腹血糖≥5.1mmol/L但<7.0mmol/L,或存在糖尿病家族史、肥胖等高危因素,也需警惕妊娠期糖尿病风险,必要时提前筛查或进一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