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不具有传染性其引起因素分为内部和外部,内部因素包含遗传易感性起重要作用、免疫功能失调参与、某些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影响;外部因素有接触过敏原引发过敏反应、长期接触刺激物损伤皮肤屏障、某些微生物感染参与其发生发展。
一、湿疹是否传染
湿疹不具有传染性。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共同作用引起的皮肤炎症性疾病,其发病机制主要与变态反应(Ⅳ型超敏反应)相关,不存在能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病原体,因此不会传染给他人。大量临床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均证实湿疹不具备传染性。
二、湿疹的引起因素
(一)内部因素
1.遗传因素:遗传易感性在湿疹发病中起重要作用。若家族中有特应性皮炎(湿疹的一种常见类型)等过敏性疾病病史,个体患湿疹的风险较普通人群显著增高。研究表明,某些基因的突变或多态性与湿疹的易感性相关。
2.免疫异常:机体免疫功能失调,如Th1和Th2细胞失衡(Th2细胞占优势时易诱发过敏相关炎症反应)、免疫球蛋白E(IgE)介导的免疫反应异常等,均可参与湿疹的发生。例如,湿疹患者皮肤局部常存在淋巴细胞浸润及免疫相关细胞因子失衡。
3.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某些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可影响皮肤状态进而诱发湿疹。如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或甲减)可能通过影响机体代谢及免疫调节,增加湿疹的发病风险;糖尿病患者由于皮肤组织糖代谢异常等因素,也易发生皮肤炎症反应,包括湿疹样改变。
(二)外部因素
1.过敏原接触:环境中的过敏原是诱发湿疹的常见外部因素。常见的吸入性过敏原包括花粉、尘螨、动物皮毛等,食入性过敏原有牛奶、鸡蛋、鱼虾等,接触性过敏原如某些化妆品、金属饰品(镍等)等,人体接触或吸入、食入这些过敏原后,可引发机体的过敏反应,导致皮肤出现湿疹样表现。
2.刺激物刺激:长期接触刺激性物质可损伤皮肤屏障功能,从而诱发湿疹。例如,长期接触肥皂、洗涤剂、有机溶剂(如汽油、油漆稀释剂等)、强酸强碱类物质等,这些物质可破坏皮肤表面的脂质层和角质层,使皮肤屏障功能受损,外界刺激更容易侵入并引发炎症反应。
3.微生物因素:某些微生物感染可参与湿疹的发生发展。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感染可能通过激活机体免疫反应,加重皮肤炎症;马拉色菌等真菌的定植也可能诱导皮肤产生免疫应答,促使湿疹发作。此外,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偶可诱发湿疹样疱疹等特殊类型湿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