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是脑部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的短暂性脑功能失调综合征,症状多样,包括全面性发作(如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失神发作)、部分性发作(如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及癫痫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严重可致并发症危及生命,需及时救治。
一、全面性发作
1.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发作前可能无明显先兆,突然意识丧失,随即出现全身骨骼肌持续性收缩,表现为强直期,患者身体僵硬,随后进入阵挛期,出现肢体有节律的抽搐,可伴有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口吐白沫、呼吸暂停等,发作持续数分钟后自行停止,随后患者可能进入昏睡状态,醒来后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这种发作在任何年龄均可发生,不同年龄人群的发作表现可能因大脑发育程度等因素略有差异,比如儿童可能在发作时抽搐幅度相对较小,但也可能因脑部发育不完善导致发作频率较高。
2.失神发作(小发作):多见于儿童和青少年,典型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活动突然停止,双眼凝视,呼之不应,但一般不会摔倒,发作持续数秒后迅速恢复,患者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失神发作可能会因过度换气等因素诱发,在儿童群体中,若频繁出现失神发作可能会影响学习和注意力等。
二、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根据发作的症状分为不同类型。
部分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抽搐,常见于一侧眼睑、口角、手指或足趾等部位,抽搐可从局部开始,按大脑皮质运动区的分布顺序逐渐扩展,如从手指扩展到手臂、面部等,称为杰克逊发作。这种发作在不同年龄人群均可发生,若发生在儿童,需关注脑部是否有病变等情况影响局部神经元放电。
部分感觉性发作:可表现为躯体感觉性发作,如一侧肢体的麻木感、针刺感等,或特殊感觉性发作,如视觉性发作(眼前闪光、视物模糊等)、听觉性发作(耳鸣等)、嗅觉性发作(闻到特殊气味等)、味觉性发作(口中有异常味道等)。
2.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患者可能出现意识模糊、精神行为异常等表现,常见的有自动症,如反复咂嘴、咀嚼、舔舌、拍手、无目的行走等,发作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后逐渐恢复,清醒后对发作过程多不能回忆。这种发作在成年人中相对多见,可能与脑部病变的部位和范围等因素有关,对于有脑部基础疾病的人群,如脑肿瘤、脑血管畸形等患者,更易出现复杂部分性发作。
三、癫痫持续状态
这是一种严重的癫痫发作情况,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未自行停止。患者可出现全身抽搐、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等表现,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脑水肿、呼吸循环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危及生命。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出现癫痫持续状态都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以终止发作并防止并发症的发生。例如儿童癫痫持续状态可能因发热、感染等诱因诱发,需要特别关注儿童的体温、感染等情况,及时排查可能的病因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