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分为全面性发作(全身强直-阵挛发作起病突然意识丧失有强直阵挛期等、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有短暂意识丧失等、肌阵挛发作是快速短暂肌肉收缩等)、部分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分运动和感觉性发作等、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意识障碍有精神症状和自动症等),儿童癫痫发作多样需注意观察及选影响小的治疗方式,老年人发作与基础病相关表现不典型要防跌倒,妊娠期女性发作要保安全抗癫痫药慎用需医生指导并关注心理。
一、全面性发作
1.全身强直-阵挛发作:起病时突然意识丧失,随后出现全身骨骼肌持续性收缩(强直期),表现为双眼上翻、牙关紧闭、肢体僵硬等,接着进入阵挛期,出现肢体有节律的抽动,持续数分钟后发作停止,患者可能出现面色青紫、口吐白沫等表现,发作后常感乏力、嗜睡。此型在任何年龄均可发生,诱因可能与睡眠不足、饮酒等有关。
2.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典型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短暂意识丧失,持续数秒至数十秒,发作时患者正在进行的活动突然中断,呼之不应,双眼凝视前方,可伴有简单的自动动作,如眨眼、口角颤动等,发作后立即清醒,继续原来的活动,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其发作可能与大脑皮层发育不完善等因素相关,在疲劳、饥饿等情况下易诱发。
3.肌阵挛发作: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的肌肉收缩,可累及全身肌肉或局部肌肉,如突然点头、上肢突然屈曲等,发作时间短暂,可单个出现或连续发作,多见于有癫痫家族史的儿童或青少年,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
二、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可分为运动性发作、感觉性发作等。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不自主抽动,如手指、脚趾、面部肌肉等的抽动,可从局部开始沿大脑皮层运动区扩展,出现杰克逊发作;感觉性发作可表现为躯体感觉异常,如麻木感、针刺感等,或视觉、听觉、嗅觉等特殊感觉异常。此型发作多与脑部局部病灶有关,不同部位的病灶可导致不同类型的单纯部分性发作。
2.复杂部分性发作: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可出现精神症状和自动症。精神症状包括情感异常(如恐惧、愤怒等)、认知障碍(如记忆障碍、错觉等);自动症表现为无意识的动作,如反复咀嚼、舔唇、搓手、摸索等,发作后不能回忆。该型发作多源于颞叶内侧或额叶等部位的病灶,青少年及成人较为常见,诱因可能与情绪波动、睡眠规律改变等有关。
三、特殊人群癫痫发作特点及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癫痫发作可能更具多样性,如婴儿痉挛症,表现为频繁的点头、弯腰、屈腿样发作,常伴有智力发育迟缓,需特别注意观察发作时的具体表现,及时就医明确诊断,且儿童癫痫治疗需考虑其生长发育特点,优先选择对认知功能影响较小的治疗方式。
2.老年人:老年人癫痫发作可能与脑血管疾病、脑肿瘤等基础疾病相关,发作表现可能不典型,如仅表现为短暂的意识模糊、肢体无力等,需关注其基础病史,排查潜在的器质性病变,发作时要注意防止跌倒等意外发生。
3.妊娠期女性:癫痫发作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发作时需保证孕妇安全,避免外伤等,且抗癫痫药物的使用需谨慎权衡,因为部分抗癫痫药物可能对胎儿有致畸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同时要关注孕妇的心理状态,避免因疾病带来的焦虑等情绪影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