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筛查时机方面,未诊断糖尿病孕妇一般在24-28周行75gOGTT,高危因素者首诊查或晚期再查;OGTT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5分钟内饮完75g葡萄糖水,测空腹及饮后1、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有一项达标准即诊断;特殊人群中肥胖孕妇要规范操作,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按规定时机筛查且密切关注血糖,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孕妇早期加强监测并24-28周复查OGTT。
一、筛查时机
对于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但如果孕妇存在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如肥胖(体重指数≥28kg/㎡)、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本次妊娠为巨大儿分娩史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开始筛查,如果首次筛查正常,必要时在妊娠晚期再次筛查。
二、OGTT检查方法
1.试验前准备
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天摄入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保持正常活动。
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可以饮水,但不能进食。
2.葡萄糖负荷
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在5分钟内饮完。
3.血糖测定时间
分别测定空腹血糖及饮用葡萄糖水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
三、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肥胖孕妇:肥胖孕妇本身存在胰岛素抵抗的潜在风险,在进行OGTT筛查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因为肥胖可能会影响血糖的代谢,导致血糖测定值出现偏差,所以更要规范检查过程。
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这类孕妇由于遗传因素的影响,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较高,应按照规定的时机进行筛查,并且在整个孕期要密切关注血糖变化,除了OGTT检查外,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血糖,以便早期发现妊娠糖尿病并进行干预。
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孕妇:此类孕妇再次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比正常孕妇高很多,在本次妊娠早期就应该开始加强血糖监测,在妊娠24-28周时要严格进行OGTT复查,以便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饮食控制、运动指导等,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