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癫痫发作分为全身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及癫痫持续状态。全身性发作包括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和失神发作(小发作),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各年龄段儿童均可发生,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和少年期;部分性发作包括简单部分性发作(有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精神性发作等类型,不同年龄表现形式有别)和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意识障碍及自动症,儿童相对不常见);癫痫持续状态是癫痫连续发作间意识未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超30分钟未停,各类型发作均可出现,儿童病情变化快需密切观察。
一、全身性发作
1.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前驱症状:在发作前数小时或数天,儿童可能会出现情绪改变,如易激惹、烦躁不安、情绪忧郁、常挑剔或抱怨他人等。
发作时表现: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年龄影响:各年龄段儿童均可发生,是儿童癫痫中最常见的发作类型。
2.失神发作(小发作):
典型失神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患儿正在进行的动作突然中断,双眼凝视,叫之不应,可伴有简单的自动性动作,如擦鼻、咀嚼、吞咽等,或伴有失张力如手中持物坠落或轻微阵挛。一般持续数秒至十余秒,发作后立即清醒,继续先前的活动,对发作无记忆。
不典型失神发作:起病和恢复速度较典型失神发作慢,肌张力改变较明显。常见于伴有广泛性脑损害的患儿,如婴儿痉挛症患儿后期可能转化为不典型失神发作等。
年龄特点:多见于儿童和少年期,没有先兆。临床发作和脑电图均具有短暂意识障碍的特征。
二、部分性发作
1.简单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可分为以下几类:
运动性发作:多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不自主抽动,常见于一侧眼睑、口角、手或足趾,也可涉及一侧面部或肢体。如婴儿表现为单个肢体的抽搐,较大儿童可能出现一侧肢体的抽动并可扩展为全身性发作。
感觉性发作:表现为躯体感觉或特殊感觉异常。如躯体麻木感、针刺感,或视觉性(如闪光、黑矇等)、听觉性(如耳鸣等)、嗅觉性(如闻到特殊气味)、味觉性(如口中有异味)等异常感觉。
自主神经性发作:可出现自主神经症状,如面色苍白、潮红、多汗、瞳孔散大、呕吐、腹痛、肠鸣、小便失禁等。
精神性发作:较少见,可表现为各种精神症状,如记忆障碍(似曾相识、旧事如新感)、情感异常(恐惧、愤怒、忧郁、欣快等)、认知障碍(如梦样状态、时间或空间定向障碍等)。
年龄因素:不同年龄儿童简单部分性发作的表现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婴幼儿由于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可能更难准确描述感觉等方面的异常,但可通过观察其行为变化来识别。
2.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有些患儿可出现自动症,如反复咀嚼、吞咽、舔唇、搓手、解衣扣、摸索动作或无目的行走等,发作后不能回忆。多见于颞叶癫痫等。
年龄相关:儿童期复杂部分性发作相对不如全身性发作常见,但一旦发生,需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和进行相应治疗。
三、癫痫持续状态
1.定义:癫痫持续状态是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未自行停止。
2.表现:无论是全身性发作还是部分性发作都可能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全身性发作持续状态时,除了上述全身性发作的表现持续不缓解外,还可能伴有高热、脱水、酸中毒等并发症。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可表现为局部抽搐持续时间较长,如一侧肢体的持续抽搐等,若不及时处理,也可进展为全身性癫痫持续状态。
特殊人群考虑:儿童癫痫持续状态病情变化快,需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等变化,因为儿童的生理储备功能相对较弱,更易出现严重的内环境紊乱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