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少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超声下羊水指数≤5cm为羊水过少、5-8cm为羊水偏少,不同孕期评估标准有别。其可能由胎儿因素(如泌尿系统畸形、染色体异常)、胎盘功能减退、孕妇因素(如脱水、药物、年龄、生活方式、妊娠高血压病史)等引起。处理包括一般处理(多饮水、左侧卧位)和针对病因处理(胎儿畸形则视情况终止妊娠或评估宫内干预等,胎盘功能减退则依情况终止妊娠等)。特殊人群如妊娠期高血压、高龄、有不良孕产史孕妇需特殊注意。确诊后要定期随访,预后与病因、孕周、胎儿是否畸形等有关,孕中早期轻度且胎儿正常经处理羊水恢复则预后好,孕晚期接近足月终止妊娠预后较好,严重畸形或胎盘功能极度不良则预后差。
一、羊水少的定义及评估
羊水少是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通过超声检查可评估羊水情况,超声下羊水指数(AFI)≤5cm为羊水过少,AFI在5-8cm为羊水偏少。不同孕期羊水少的评估标准略有差异,早孕期羊水少可能与胎儿发育异常相关,中晚孕期羊水少需结合胎儿结构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羊水少的可能原因及相关因素影响
胎儿因素:胎儿泌尿系统畸形是常见原因,如肾发育不全、输尿管或尿道梗阻等,会导致胎儿尿液生成减少或排出受阻,从而引起羊水少。胎儿染色体异常也可能伴随羊水少的情况,例如21-三体综合征等。
胎盘功能减退:过期妊娠、胎盘退行性变等可导致胎盘功能减退,胎儿血容量减少,肾灌注不足,胎儿尿生成减少,引起羊水少。
孕妇因素:孕妇脱水、血容量不足时,孕妇血浆渗透压增高,使胎儿血浆渗透压相应增高,尿液形成减少。某些药物的使用也可能影响,如使用吲哚美辛等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时间过长,可导致羊水少,但需严格遵循药物使用的医疗指征。不同年龄的孕妇,高龄孕妇发生羊水少的风险相对较高;生活方式方面,孕妇长期饮水不足也可能增加羊水少的风险;有妊娠高血压疾病病史的孕妇,胎盘血流灌注不良,也易出现羊水少情况。
三、羊水少的处理措施
一般处理
增加羊水量:孕妇应多饮水,每日保证充足的水分摄入,可通过口服大量温开水等方式,一般建议每天饮水2000ml左右,以增加母体血容量,进而增加胎儿血容量,促进胎儿尿液生成,增加羊水。
左侧卧位:孕妇采取左侧卧位,可改善子宫胎盘血液循环,有利于胎儿血供,对羊水少的改善有一定帮助,尤其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病史的孕妇,左侧卧位更为重要。
针对病因处理
胎儿畸形处理:如果通过检查明确胎儿存在严重泌尿系统畸形等无法治疗的畸形,根据孕周及孕妇意愿等综合考虑终止妊娠。对于一些可以通过手术矫正的胎儿畸形,需与胎儿医学中心等多学科团队评估后,看是否有在宫内干预的可能或出生后治疗的可行性。
胎盘功能减退处理:对于过期妊娠等导致胎盘功能减退引起的羊水少,需密切监测胎心监护、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等情况,若接近足月,可考虑适时终止妊娠;对于未足月但胎盘功能减退明显的情况,需评估继续妊娠对胎儿的风险与期待治疗的获益,必要时可能需要采取促胎肺成熟等措施后终止妊娠。
四、特殊人群羊水少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除上述一般处理及针对病因处理外,需严格控制血压,密切监测尿蛋白等情况,羊水少的监测要更频繁,因为此类孕妇胎盘功能不良风险更高,要警惕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并发症,一旦出现胎儿窘迫等征象需及时处理。
高龄孕妇:高龄孕妇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畸形的风险相对较高,对于羊水少的情况,更要详细进行胎儿染色体检查(如无创DNA检测、羊水穿刺等)及胎儿结构超声筛查,以便早期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有不良孕产史孕妇:此类孕妇再次出现羊水少的风险较高,在孕期要加强产检,除常规监测羊水情况外,要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功能等,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就医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羊水少的随访及预后
定期随访:确诊羊水少后,要按照医生要求定期进行超声检查监测羊水指数、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如双顶径、腹围等)、胎心监护等。一般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超声检查评估羊水变化,每2-3天进行一次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宫内安危情况。
预后情况:羊水少的预后与导致羊水少的病因、发现羊水少的孕周、胎儿是否存在畸形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是孕中早期发现的轻度羊水少,且胎儿结构正常、染色体无异常,经过积极处理后羊水恢复正常,胎儿预后较好;如果是孕晚期发现的羊水少,孕周接近足月,终止妊娠后胎儿一般能较好适应宫外环境;但如果是胎儿存在严重畸形或胎盘功能极度不良的情况,胎儿预后较差,可能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等不良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