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常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试验前有准备要求,诊断标准为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达相应值即诊断;多数在妊娠24-28周筛查,高危孕妇首次产检可筛,早期诊断利于降母婴并发症风险;与非孕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不同,产后需随访;肥胖孕妇风险高,饮食运动需精准温和,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早期关注血糖,加强监测和个性化指导。
一、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标准
目前国际上常用75gOGTT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具体步骤及诊断标准如下:
试验前准备: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
试验过程:抽取空腹静脉血后,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
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二、不同孕期筛查时间及意义
筛查时间:多数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筛查,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孕妇体内的激素水平变化相对稳定,能较好地反映孕妇的糖代谢情况。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体重指数≥28)、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不良妊娠结局(如不明原因的死胎、流产、巨大儿分娩史等),可在首次产检时就进行血糖筛查,如果首次筛查正常,必要时在妊娠晚期重复筛查。
意义:早期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有助于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包括饮食控制、运动指导等,必要时应用胰岛素治疗,从而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风险。例如,及时控制血糖可以减少胎儿过大、早产、胎儿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同时也能降低孕妇产后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风险。
三、与非孕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区别
非孕期糖尿病诊断标准:非孕期糖尿病的诊断主要也是依据血糖水平,例如空腹血糖≥7.0mmol/L,或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有糖尿病症状(如多饮、多食、多尿、体重减轻)可诊断为糖尿病。而妊娠期糖尿病是在妊娠特定时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其诊断标准与非孕期糖尿病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妊娠期间孕妇的生理状态发生了变化,胎盘分泌的激素会对胰岛素产生抵抗等影响糖代谢的情况。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在分娩后,多数孕妇的血糖可恢复正常,但有部分孕妇在产后5-10年有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较高风险,所以产后仍需要进行血糖随访。
四、特殊人群妊娠期糖尿病的考虑
肥胖孕妇:肥胖孕妇(体重指数≥28)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更高。在进行OGTT筛查时,可能需要更加密切地关注血糖变化。由于肥胖孕妇往往存在胰岛素抵抗更严重的情况,在饮食控制方面需要更加精准地计算热量摄入,既要保证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所需营养,又要控制血糖。运动方面,需要选择相对温和的运动方式,如散步等,避免剧烈运动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这类孕妇在妊娠早期就可以开始关注血糖情况,因为其遗传易感性较高。在孕期需要加强血糖监测,除了按照常规进行OGTT筛查外,可能需要增加自我血糖监测的频率,如每天监测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等。同时,在饮食和运动指导上可能需要更加严格和个性化,以更好地控制血糖水平,保障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