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肝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明确的病因、肝功能指标异常、肝脏合成功能障碍、解毒功能障碍、肝脏储备功能下降及并发症等。
1.明确的病因
患者在发病前存在肝脏疾病的基础,如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损伤、酒精性肝病等。
2.肝功能指标异常
总胆红素(TBil)≥171μmol/L,或每日上升≥17.1μmol/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5倍正常值上限;凝血酶原时间延长≥3秒或国际标准化比值≥1.5。
3.肝脏合成功能障碍
白蛋白(ALB)<35g/L,胆碱酯酶(CHE)活性<4500U/L。
4.解毒功能障碍
血氨升高,出现肝性脑病症状。
5.肝脏储备功能下降
通过吲哚菁绿15分钟潴留率(ICGR15)、利多卡因代谢产物生成率(MEGX)等指标评估。
6.并发症
出现腹水、肝肾综合征、肝肺综合征、感染等并发症。
需要注意的是,急性肝功能衰竭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因素。对于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以明确诊断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