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按时期分为早期(1-2周)、中期(3-6周)、后期(6周以后),早期局限在骨折部位远近关节进行肌肉等长收缩和轻微关节活动;中期增加骨折部位上下关节活动范围强度并开始肌肉力量锻炼;后期恢复关节活动范围和肌肉力量使肢体恢复功能,儿童、老年及有基础疾病的骨折患者功能锻炼各有需注意之处。
肌肉等长收缩:受伤肢体的肌肉进行持续性、不间断的收缩和放松练习,例如骨折发生在腿部,可进行股四头肌的等长收缩,即尽量用力绷紧大腿肌肉,坚持5-10秒后放松,重复进行,每次可练习10-15分钟,每天3-4次。通过肌肉等长收缩可促进静脉回流,防止肌肉废用性萎缩,同时不引起骨折端的活动,有利于骨折的稳定。
关节活动:在不影响骨折部位固定的情况下,对骨折部位的上下关节进行轻微的活动,如上肢骨折时,可活动手指、手腕关节,缓慢屈伸手指、手腕,每个关节每次活动5-10次,每天3-4次;下肢骨折时,可活动踝关节,进行背伸和跖屈动作,每次活动10-15次,每天3-4次。这种轻微的关节活动有助于维持关节的活动度,防止关节僵硬。
骨折中期(3-6周)
骨折部位疼痛有所减轻,肿胀基本消退,骨折端有一定程度的纤维连接,此时功能锻炼的重点是逐渐增加骨折部位上下关节的活动范围和强度,同时开始增加肌肉力量的锻炼。
关节活动度锻炼:根据骨折的部位和愈合情况,逐步增加关节的活动幅度。例如上肢前臂骨折,中期可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逐渐增加肘关节、腕关节的屈伸角度,可借助健侧肢体辅助进行,如用健侧手帮助患侧手进行手腕的屈伸、旋转等动作,每次活动时间可延长至15-20分钟,每天3-4次,以逐渐恢复关节的正常活动范围。下肢骨折时,可在卧床时进行膝关节的屈伸锻炼,开始时可借助床面的支撑,缓慢屈伸膝关节,角度逐渐增大,从30°-40°开始,逐步增加到60°-70°,每次练习10-15次,每天3-4次,之后可逐渐增加负重练习,如在卧床时进行小腿肌肉的收缩同时配合髋关节、膝关节的小范围活动。
肌肉力量锻炼:开始进行抗阻力的肌肉收缩练习,但阻力要适中。例如上肢骨折,可手持轻量的哑铃进行屈肘、伸肘的抗阻练习,每次练习10-15次,每天3次;下肢骨折可进行腿部的直腿抬高练习,在卧床时尽量伸直腿部,将下肢抬高至30°左右,坚持5-10秒后放下,重复进行,每次练习10-15次,每天3-4次,随着骨折愈合情况逐渐增加抬高的角度和坚持的时间,以增强肌肉力量,为后期的负重行走做准备。
骨折后期(6周以后)
骨折部位已基本愈合,此时功能锻炼的目的是恢复关节的正常活动范围和肌肉的力量,使肢体恢复正常的功能。
全面关节活动锻炼:进行骨折部位及相邻关节的全面主动活动锻炼,可进行较大幅度的关节屈伸、旋转等动作,如上肢骨折完全愈合后,可进行肩关节的环转运动、肘关节的大幅度屈伸等,通过主动的大幅度活动来恢复关节的正常活动度,可每天进行3-4次,每次活动20-30分钟。下肢骨折完全愈合后,可进行步态练习,先在平行杠内练习站立、移步,逐步过渡到在扶持下行走,再到独立行走,同时进行膝关节、踝关节的全面活动锻炼,如上下楼梯练习等,以恢复下肢的正常运动功能。
肌肉力量强化锻炼:进行更加强化的肌肉力量锻炼,可增加锻炼的强度和难度。例如上肢可进行提重物练习,逐渐增加重物的重量,以增强上肢肌肉力量;下肢可进行单腿站立、深蹲等练习,提高下肢肌肉的力量和稳定性。同时可结合一些平衡训练,如在平地、凹凸不平的地面等不同环境下进行平衡练习,进一步恢复肢体的运动功能和协调能力。
对于儿童骨折患者,由于儿童的骨骼再生能力强,但骨折后的生长发育需要特别关注,功能锻炼时要更加轻柔,避免过度用力,家长和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儿童的配合程度和骨折愈合情况,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调整锻炼方案。对于老年骨折患者,由于老年人体质较弱,骨折愈合相对较慢,功能锻炼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耐受性,避免因锻炼不当导致再次损伤或加重身体负担,同时要注意营养的补充,以促进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对于患有其他基础疾病的骨折患者,如患有糖尿病的骨折患者,在功能锻炼时要注意控制血糖,避免因锻炼导致血糖波动过大,同时要确保骨折部位的血液循环良好,防止因基础疾病影响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