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评估与病史采集需详细询问症状表现及家族史,精神状态检查要观察情绪思维与意志行为,依据DSM-5诊断标准判断躁狂、抑郁发作及躁郁症需交替出现两阶段,还需通过血常规、甲状腺功能检查等排除躯体疾病干扰来进行躁郁症诊断。
一、临床评估与病史采集
1.详细询问症状表现:医生会深入了解患者情绪状态的变化情况,包括情绪高涨(如持续的异常兴奋、自我感觉良好、精力充沛等)或情绪低落(如持续的悲伤、绝望、兴趣减退等)的具体表现、发作的频率、每次发作持续的时间以及发作之间的间隔情况。例如,患者是否有连续数天甚至数周处于极度兴奋状态,言语增多、活动明显增加,或者长时间处于情绪低落,对日常活动丧失兴趣等情况。
2.了解家族史:询问患者家族中是否有成员患有心境障碍相关疾病,因为躁郁症具有一定的遗传易感性,家族中若有一级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患有躁狂症或抑郁症,那么个体患病风险可能增加。
二、精神状态检查
1.情绪与思维观察:医生会观察患者在检查时的情绪反应,比如在交谈过程中是表现出过度愉悦、夸大的情绪,还是持续的悲伤、消极情绪。同时评估患者的思维活动,看是否存在思维奔逸(语速快、联想丰富、话题转换快等)或思维迟缓(语速慢、反应迟钝、联想困难等)等情况。
2.意志行为检查:查看患者的意志活动水平,例如是否有活动明显增多、精力旺盛(躁狂发作时),或者活动减少、行动迟缓(抑郁发作时)等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冲动、鲁莽等异常行为。
三、依据诊断标准进行判断
1.参照DSM-5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标准:需符合在至少连续1周的时间内(或更短时间但需住院治疗)出现以下症状中的多项,如心境高涨、自我评价过高、言语增多、思维奔逸、活动增多、睡眠需求减少等,且这些症状严重到影响社会功能或导致患者需要住院。
抑郁发作标准:需符合在至少连续2周的时间内出现心境低落、兴趣丧失、精力减退、自我评价过低、自责自罪、睡眠障碍、食欲改变等多项症状,同样这些症状会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
躁郁症的诊断需要同时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部分标准,并且病程中会交替出现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不同阶段。
四、排除其他躯体疾病
1.进行相关医学检查:通过血常规检查了解患者是否有感染等血液方面的异常情况;通过甲状腺功能检查,因为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会引发类似心境障碍的症状,比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可能导致情绪高涨等表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可能导致情绪低落等表现,以此排除躯体疾病导致的类似精神症状干扰躁郁症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