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心力衰竭病因复杂,包括基础心脏疾病(如先天性、风湿性、心肌病等)、妊娠相关因素(血容量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围生期心肌病等)及其他因素(贫血、感染、心律失常等),有基础心脏疾病孕妇妊娠前需评估,期间要监测及防诱因,出现症状需及时就医治疗保障母婴安全。
基础心脏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妊娠前存在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法洛四联症等。妊娠时,心脏负荷加重,原本就存在结构异常的心脏难以承受,从而引发心力衰竭。例如,房间隔缺损患者,妊娠后回心血量增加,右心负荷加重,可能导致右心衰竭进而发展为全心衰竭。
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心瓣膜病,如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等。以二尖瓣狭窄为例,妊娠时心率加快,舒张期缩短,左心房流入左心室的血流减少,左心房压力进一步升高,肺静脉压力增高,导致肺淤血,引发心力衰竭。
心肌病:包括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心肌收缩功能减退,妊娠后机体代谢率增高,心脏负担加重,容易诱发心力衰竭;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心室顺应性降低,妊娠时循环血量增加,心室充盈受限,也易导致心力衰竭。
妊娠相关因素
血容量增加:妊娠期间,孕妇的血容量逐渐增加,至妊娠32-34周时达到高峰,较非孕期增加30%-50%。血容量的显著增加加重了心脏的前负荷,如果心脏本身存在潜在问题,就可能引发心力衰竭。
心脏负担加重:妊娠晚期子宫增大,膈肌上升,心脏向左上方移位,心脏大血管扭曲,机械性地增加了心脏的负担。同时,孕妇的新陈代谢加快,心率增快,从妊娠早期开始心率就逐渐增加,至妊娠晚期每分钟可增加10-15次,心脏需要更努力地工作来满足机体需求,易导致心力衰竭。
围生期心肌病:多发生在妊娠最后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病因尚不十分明确,可能与病毒感染、自身免疫、营养缺乏、遗传等因素有关。心肌病变导致心肌收缩力减弱,引发心力衰竭。
其他因素
贫血:妊娠期间孕妇容易发生贫血,尤其是缺铁性贫血。严重贫血时,血红蛋白含量减少,携氧能力下降,心脏需要增加输出量来代偿,长期如此可导致心脏负担过重,引发心力衰竭。例如,血红蛋白低于60g/L时,心脏的代偿机制可能无法维持正常的血液循环,从而诱发心力衰竭。
感染:妊娠期间如果发生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会使机体代谢率增高,心脏负担加重,同时感染产生的毒素等可能影响心肌功能,增加心力衰竭的发生风险。例如,肺炎链球菌引起的肺炎,可导致发热、呼吸急促等,进一步加重心脏负担。
心律失常:妊娠期间可能出现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等。心律失常会影响心脏的正常节律和泵血功能,导致心输出量减少,引发心力衰竭。心房颤动时,心房失去有效的收缩功能,心室率不规则且可能增快,影响心脏的充盈和射血。
对于有基础心脏疾病的孕妇,妊娠前应进行详细的评估,评估心脏功能能否耐受妊娠。妊娠期间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感染,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心力衰竭的因素。对于出现心力衰竭症状的孕妇,需及时就医,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来改善心脏功能,保障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