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时机:一般24-28周筛查,高危孕妇首次产检就筛;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服糖后2小时≥8.5mmol/L达任意一项可诊断;其他相关检查:糖化血红蛋白助评估孕前糖尿病孕妇孕期控制情况,尿糖不能诊断但可辅助监测,自我血糖监测助调整治疗;不同人群特殊考虑:高龄、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筛查诊断需重视。
一、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时机
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合并糖尿病,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有2型糖尿病史、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开始筛查。
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空腹血糖≥5.1mmol/L可诊断为妊娠合并糖尿病。空腹状态一般是指至少8小时未进食。
服糖后1小时血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可诊断。
服糖后2小时血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可诊断。
若孕妇OGTT达到上述任意一项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合并糖尿病。
三、其他相关检查及意义
糖化血红蛋白(HbA1c):糖化血红蛋白反映的是近2-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对于孕前已诊断糖尿病的孕妇,可通过检测HbA1c来评估孕期血糖控制情况。一般来说,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的HbA1c应控制在6.0%以下,但需结合孕妇个体情况调整。
尿糖检测:虽然尿糖检测简便,但尿糖阳性不一定都是妊娠合并糖尿病,因为妊娠期肾糖阈降低,即使血糖正常也可能出现尿糖阳性,所以尿糖检测不能作为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依据,但可作为孕期监测血糖的一种辅助手段。
血糖监测:对于已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孕妇,需要进行自我血糖监测,包括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等,以便更好地调整治疗方案(如饮食、运动或药物治疗等)。一般建议孕妇每天监测空腹、三餐后2小时血糖,必要时加测夜间血糖。
四、不同人群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的特殊考虑
高龄孕妇:高龄孕妇(年龄≥35岁)本身发生糖尿病的风险相对增加,在进行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时应严格按照上述OGTT标准进行,因为高龄孕妇孕期并发症发生风险更高,准确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孕期血糖,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肥胖孕妇:肥胖孕妇(BMI≥28kg/m2)由于体内脂肪堆积,胰岛素抵抗相对更严重,在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时,更应重视OGTT的各项指标,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以便早期干预,改善母婴预后。
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一级亲属有2型糖尿病史的孕妇,其发生妊娠合并糖尿病的风险高于无家族史孕妇,所以这类孕妇应更早进行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并且在筛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诊断标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