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通过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诊断,其界值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服糖后2小时≥8.5mmol/L,年龄、生活方式、病史等是不同人群诊断时需考虑的因素,确诊后孕妇要积极配合管理,有高危因素孕妇更要重视筛查诊断以保障母婴健康。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
二、诊断标准
(一)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1.试验前准备
试验前3日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保持正常活动。
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
2.具体操作及诊断界值
先抽取空腹静脉血,测定空腹血糖(FPG)。
然后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测定血糖值。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界值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任意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三、不同人群在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中的考虑因素
(一)年龄因素
高龄孕妇(年龄≥35岁)由于身体代谢功能相对减退等原因,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可能增加。在进行OGTT检查时,需要严格按照诊断标准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因为高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后对母婴的不良影响相对更大,如增加巨大儿、胎儿窘迫、难产等风险。
(二)生活方式因素
孕前有肥胖(体重指数BMI≥28kg/m2)的孕妇,妊娠期间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概率较高。这类孕妇在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时,要重视OGTT的检查,因为其本身的生活方式特点使得糖代谢更容易出现异常。在诊断后需要更加严格地进行血糖管理,包括饮食控制和适当运动等,以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三)病史因素
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复发风险较高。在本次妊娠中,需要更早地进行血糖监测和OGTT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并采取干预措施,因为有既往病史的孕妇母婴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相对更高,如再次出现胎儿过大、早产等问题的概率增加。
四、温馨提示
对于孕妇来说,一旦确诊妊娠期糖尿病,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管理。在饮食方面,要遵循低糖、高纤维、适量蛋白质的饮食原则,由营养师制定个性化的饮食方案。在运动方面,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适当的有氧运动,如散步等,避免剧烈运动。同时,要定期监测血糖,密切关注自身和胎儿的情况,如胎儿的生长发育、胎心等情况,按时进行产检,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保障母婴健康。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高龄、肥胖、有既往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等,要更加重视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