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分为急性和慢性,病因分别与内外因素相关,急性好发外露部位,表现为多样皮损伴剧烈瘙痒,慢性好发于身体多处,皮肤粗糙肥厚呈苔藓样变且瘙痒时轻时重;治疗上急性清热利湿止痒,局部和系统结合,慢性止痒、抑制增生等,局部和系统治疗有别;预后急性多数数周痊愈但可能复发,儿童预后较好,慢性易反复发作难彻底治愈,病程长,受基础疾病等影响,老年人恢复慢易复发。
一、病因方面
急性湿疹:病因较为复杂,内部因素如慢性消化系统疾病、精神紧张、失眠、过度疲劳、情绪变化等,外部因素如生活环境、气候变化、食物等均可影响急性湿疹的发生,外界刺激如日光、寒冷、干燥、炎热、热水烫洗以及各种动物皮毛、植物、化妆品、肥皂、人造纤维等均可诱发。例如,有研究表明,食物中的过敏原(如鱼虾、牛羊肉等)可引发部分人群的急性湿疹发作。
慢性湿疹:多由急性湿疹迁延不愈转化而来,也可一开始就表现为慢性湿疹。其发病与内因、外因相互作用有关,内因包括自身的过敏体质等,外因如局部因素(如某些慢性病灶、分泌物刺激等)、长期接触外界刺激物(如摩擦、化学物质刺激等)等。比如,手部长期接触洗衣粉、洗洁精等化学物质,易导致慢性湿疹的发生。
二、临床表现方面
急性湿疹:好发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者可弥漫全身。皮损多形态,常表现为红斑基础上的针头至粟粒大小丘疹、丘疱疹,严重时可出现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自觉剧烈瘙痒。如面部急性湿疹,可看到面部红斑、密集小丘疹,患者瘙痒明显,可能因搔抓而加重病情。
慢性湿疹: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常见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肛门等处。表现为皮肤粗糙、肥厚,表面有鳞屑、抓痕、结痂,局部皮肤颜色加深,呈苔藓样变,皮损边界较清楚,瘙痒程度因人而异,可时轻时重。例如,小腿慢性湿疹患者,皮肤增厚粗糙,纹理加深,呈苔藓样改变,瘙痒明显,尤其在夜间或情绪波动时瘙痒加剧。
三、治疗方面
急性湿疹:治疗以清热利湿止痒为主。一般采用局部治疗和系统治疗相结合的方法。局部治疗根据皮损情况选择不同剂型的药物,如急性期无渗液或渗出不多者可用糖皮质激素霜剂,渗出多者可用3%硼酸溶液冷湿敷;系统治疗可选用抗组胺药以止痒,必要时可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儿童患急性湿疹时,需特别注意药物的选择和使用,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应选择温和、适合儿童肤质的药物剂型。
慢性湿疹:治疗以止痒、抑制表皮细胞增生、促进真皮炎症浸润吸收为主。局部治疗可选用糖皮质激素软膏、硬膏、乳剂或酊剂等,可合用保湿剂及角质松解剂,如20%-40%尿素软膏、5%-10%水杨酸软膏等;系统治疗可选用抗组胺药止痒,对于肥厚顽固的皮损,可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老年人患慢性湿疹时,皮肤较为敏感,在治疗时要注意药物的刺激性,避免长期使用强效糖皮质激素,以防引起不良反应。
四、预后方面
急性湿疹: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多数患者可在数周内痊愈,但如再次接触过敏原等诱因,可能复发。儿童急性湿疹患者,若能及时脱离过敏原并规范治疗,预后较好,但需注意加强护理,防止复发。
慢性湿疹:病情容易反复发作,较难彻底治愈,病程较长,可迁延数月甚至数年。对于患有基础疾病(如糖尿病等)的患者,慢性湿疹的预后可能受基础疾病控制情况的影响,基础疾病控制不佳时,湿疹易反复。老年人慢性湿疹患者,由于皮肤屏障功能减退等因素,恢复相对较慢,且易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