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需关注筛查时机,一般人群在妊娠24-28周做75gOGTT,高危人群首次产检就查血糖,再在24-28周重复;诊断标准依据75g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达相应值可诊断;妊娠糖尿病是妊娠中晚期糖代谢异常且空腹血糖正常,孕前糖尿病包括孕前已确诊及早期诊断的;年龄大、生活方式不健康、有相关病史的孕妇风险高,需更早更密筛查并调整生活方式等应对。
一、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时机
一般人群:对于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
高危人群: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进行血糖检测,若首次检查正常,仍需在妊娠24-28周重复进行OGTT筛查。
二、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75gOGTT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
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
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
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合并糖尿病。
三、不同类型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特点及诊断注意事项
妊娠糖尿病(GDM)
特点: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但空腹血糖正常。其发生与妊娠中晚期胎盘分泌的激素(如胎盘生乳素、孕激素、雌激素等)拮抗胰岛素作用有关,且随着孕周增加,胰岛素抵抗逐渐加重。
诊断:主要依据75gOGTT的结果,按照上述三项标准进行诊断。
孕前糖尿病(PGDM)
特点:孕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孕妇,包括1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多发生于青少年,是由于胰岛β细胞破坏,胰岛素绝对缺乏引起;2型糖尿病多发生于成人,但在妊娠期也可出现,与遗传、肥胖等因素有关,存在胰岛素抵抗和胰岛素分泌相对不足。
诊断:孕前已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后仍需按照糖尿病的诊断标准进行监测和管理。对于孕前未诊断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早期应进行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等检查,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HbA1c≥6.5%,结合临床症状可诊断为孕前糖尿病。
四、年龄、生活方式、病史对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的影响及应对
年龄因素
影响:高龄孕妇(年龄≥35岁)发生妊娠合并糖尿病的风险增加。随着年龄增长,胰岛素抵抗逐渐增强,且身体代谢功能逐渐衰退,更容易出现糖代谢异常。
应对:高龄孕妇应更早进行产前检查,加强血糖监测,在妊娠早期就开始关注血糖情况,按照高危人群的筛查流程进行OGTT等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妊娠合并糖尿病。
生活方式因素
影响:孕期高热量、高脂肪饮食,缺乏运动的孕妇,发生妊娠合并糖尿病的风险较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会导致体重过度增加,进而引起胰岛素抵抗,使血糖升高。
应对:建议孕妇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控制饮食,保证营养均衡的同时避免过度摄入高热量食物,如减少甜食、油炸食品的摄入;适当进行运动,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散步等轻度运动方式,每周可进行多次,每次运动时间不宜过长,以30分钟左右为宜,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来降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发生风险,并且在诊断过程中,医生应向孕妇强调健康生活方式对血糖控制的重要性。
病史因素
影响: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再次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明显高于无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的孕妇,遗传易感性增加,发生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概率也会升高。
应对:有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或家族糖尿病史的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应加强血糖相关检查,增加OGTT等筛查的频率和项目,密切监测血糖变化,以便早期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减少妊娠合并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