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双肾积水是指超声检查见双侧肾脏集合系统分离扩张,有生理性和病理性原因,生理性与胎儿膀胱充盈、输尿管蠕动节律变化有关,病理性包括尿路梗阻(肾盂输尿管连接处梗阻、下尿路梗阻)和先天性泌尿系统发育异常(重复肾双输尿管畸形、膀胱输尿管反流),超声检查可评估肾积水程度,后续需定期产检密切观察,生理性肾积水多可缓解,病理性肾积水需根据情况进一步检查治疗,孕妇要保持良好心态、合理饮食、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多数胎儿可获较好预后。
一、胎儿双肾积水的定义
胎儿双肾积水是指胎儿在超声检查下发现双侧肾脏集合系统出现分离扩张的现象。
二、常见原因
(一)生理性因素
1.胎儿膀胱充盈:胎儿在发育过程中,若膀胱内尿液充盈,可能会导致输尿管内压力暂时性升高,进而引起双肾轻度积水。这种情况较为常见,一般在胎儿排尿后复查,积水可能会减轻或消失。例如,有研究表明约有一定比例的胎儿会因膀胱充盈出现生理性双肾积水,且多数可随胎儿发育自行缓解。
2.输尿管蠕动节律性变化:胎儿输尿管的蠕动存在一定的节律性变化,在某些阶段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蠕动不协调,使得尿液排出略有不畅,从而导致双肾轻度积水,这也属于生理性范畴,多不影响胎儿的整体健康。
(二)病理性因素
1.尿路梗阻
肾盂输尿管连接处梗阻(PUJO):这是较为常见的引起胎儿肾积水的原因。胎儿肾盂输尿管连接处存在狭窄等结构异常,导致尿液从肾盂流入输尿管的过程受阻,进而引起肾盂扩张积水,可累及双侧肾脏。有研究发现,在胎儿肾积水病例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PUJO导致的。
下尿路梗阻:如胎儿尿道瓣膜、尿道狭窄等下尿路梗阻性疾病,会使得尿液排出受阻,膀胱内压力升高,尿液逆流至输尿管和肾盂,引起双肾积水。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见,但一旦发生,往往需要引起重视,因为可能会对胎儿肾脏功能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
2.先天性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重复肾、双输尿管畸形:胎儿存在重复肾、双输尿管畸形时,可能会出现尿液引流不畅的情况,从而导致双肾积水。这种发育异常是由于胚胎时期泌尿系统发育过程中出现的畸形所致。
膀胱输尿管反流:胎儿膀胱输尿管反流是指尿液从膀胱逆流至输尿管甚至肾盂,可引起双肾积水。反流的程度不同,对肾脏的影响也有所差异,轻度反流可能对肾脏影响较小,而重度反流可能会导致肾脏感染、肾功能损害等。
三、超声检查的评估及意义
超声检查是诊断胎儿双肾积水的主要手段。通过超声检查可以测量肾积水的程度,一般根据肾盂分离的前后径来评估:
轻度肾积水:肾盂分离前后径在10-15mm之间,这种情况多数为生理性,预后相对较好,但仍需定期复查超声,观察积水的变化情况。
中度肾积水:肾盂分离前后径在15-20mm之间,需要密切关注胎儿的后续发育情况,进一步评估是否存在病理性因素导致的积水。
重度肾积水:肾盂分离前后径大于20mm,这种情况往往提示存在较为严重的尿路梗阻等病理性问题,可能会对胎儿的肾脏功能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多学科会诊,综合评估胎儿的病情及预后。
四、后续处理及注意事项
(一)定期产检密切观察
孕妇发现胎儿双肾积水后,需要按照医生的建议定期进行产检,一般每隔2-4周左右复查一次超声,动态观察双肾积水的变化情况。同时,还需要关注胎儿的其他生长发育指标,如双顶径、股骨长等,以全面评估胎儿的状况。
(二)针对不同情况的处理
1.生理性肾积水:如果是生理性因素导致的双肾积水,随着胎儿的发育,多数情况会逐渐缓解甚至消失,孕妇无需过于担忧,但仍需遵循产检计划进行复查。
2.病理性肾积水:对于病理性因素导致的双肾积水,需要根据具体的病因及积水程度等综合判断。如果考虑存在较为严重的尿路梗阻等情况,可能需要在出生后进一步进行详细检查,如出生后行肾功能检查、泌尿系统造影等,以明确诊断,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相应的治疗,如手术治疗等。
(三)特殊人群(孕妇)的注意事项
孕妇在整个孕期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过度焦虑,因为不良情绪可能会对胎儿的发育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要注意合理饮食,保证营养均衡,适当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食物,如瘦肉、新鲜蔬菜水果等,以满足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另外,要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如放射线、某些有毒化学物质等,以免影响胎儿的健康。
总之,胎儿双肾积水需要引起重视,但也不必过于恐慌,通过定期产检密切观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多数胎儿可以得到较好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