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需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多方面进行。病史采集要了解孕妇一般情况与症状表现;体格检查包括反复测血压、查水肿;辅助检查有尿液、血液、眼底、超声等检查;诊断标准分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重)、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等,需综合多方面信息准确判断病情以采取相应措施。
症状表现:询问孕妇是否有头痛、头晕、视力模糊、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头痛可能是由于脑血管痉挛等原因引起;视力模糊与视网膜水肿等有关;上腹部不适可能提示肝脏等器官受累。
体格检查
血压测量:反复测量孕妇的血压是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依据。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间隔至少4小时复测仍高于此值需考虑相关情况。一般建议在孕妇安静休息状态下测量血压,不同手臂测量结果可能有差异,应使用较血压高的一侧手臂进行测量。
水肿检查:观察孕妇有无水肿,孕妇出现踝部及小腿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消退,要引起重视。但水肿不是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特异性指标,约10%的正常孕妇也可有水肿。
辅助检查
尿液检查:进行尿常规检查,了解尿蛋白情况。尿蛋白阳性提示肾脏可能受累,尿蛋白定量检测更能准确反映尿蛋白排出量,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为异常。
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检查。血常规可了解有无贫血等情况;肝肾功能检查能评估肝脏和肾脏的功能状态,如肝酶升高可能提示肝脏受损,肾功能异常可能与疾病导致的肾脏灌注不足等有关;凝血功能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凝血功能异常等情况。
眼底检查:通过眼底镜检查眼底视网膜情况,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眼底可出现视网膜小动脉痉挛、视网膜水肿、絮状渗出或出血等改变,根据眼底病变程度可辅助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
超声检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盘和羊水等情况。超声检查可以评估胎儿的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观察胎盘有无异常等,对于评估孕妇整体情况有一定帮助。
诊断标准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子痫前期
轻度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子痫前期: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尿蛋白≥5.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L;微血管病性溶血(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妊娠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100×10/L。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在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需要综合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多方面的信息,准确判断病情,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监测措施。同时,对于不同年龄、孕周、既往病史等情况的孕妇,在诊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个体差异,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