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衰竭分为急性和慢性,急性多由肾缺血等引起,短时间功能下降;慢性由慢性肾病进展而来。尿毒症是肾衰竭终末期,全身多系统受影响。实验室检查肾功能指标等有差异。治疗上急性肾衰竭积极治原发病等,部分可恢复,慢性肾衰竭延缓进展,尿毒症主要靠肾脏替代治疗。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妊娠期女性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定义与病理基础
1.肾衰竭:是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发展到后期引起的肾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的一种病理状态,分为急性肾衰竭和慢性肾衰竭。急性肾衰竭多由肾缺血、肾毒性物质等因素引起,肾脏功能短时间内急剧下降;慢性肾衰竭则是由于慢性肾脏疾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肾病等)逐渐进展,导致肾脏结构和功能长期受损,肾小球滤过率下降。例如,糖尿病患者如果长期血糖控制不佳,会逐渐出现肾脏病变,进而发展为慢性肾衰竭。
2.尿毒症:是肾衰竭的终末期阶段,此时肾脏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正常功能,体内代谢废物和毒素无法有效排出,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严重紊乱。当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ml/min时,通常可认为进入尿毒症阶段。
二、临床表现差异
1.肾衰竭:
急性肾衰竭:在原发病基础上,短期内出现少尿或无尿(部分患者可为非少尿型),伴有恶心、呕吐、乏力等全身症状,同时可能出现电解质紊乱,如高钾血症等,高钾血症可导致心律失常等严重后果。例如,因外伤大量失血导致肾缺血引起的急性肾衰竭,患者会迅速出现尿量减少等表现。
慢性肾衰竭:早期可能仅有乏力、腰酸、夜尿增多等非特异性症状,随着病情进展,会出现食欲减退、贫血、高血压等表现。贫血是因为肾脏分泌促红细胞生成素减少所致;高血压与水钠潴留、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激活等因素有关。比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病情逐渐进展到慢性肾衰竭阶段,会逐步出现上述一系列表现。
2.尿毒症:
全身各个系统都会受到影响,消化系统表现为严重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甚至消化道出血;心血管系统可出现高血压、心力衰竭、心包炎等,心力衰竭是尿毒症患者常见的死亡原因之一;血液系统表现为严重贫血,患者面色苍白、乏力明显加重;神经系统可出现头晕、头痛、记忆力减退、肢体麻木等,严重时可出现抽搐、昏迷;皮肤会有瘙痒等表现,与毒素刺激及钙沉着等因素有关。
三、实验室检查指标不同
1.肾功能指标:
肾衰竭:急性肾衰竭时血肌酐、尿素氮短期内迅速升高,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慢性肾衰竭时血肌酐、尿素氮逐渐升高,肾小球滤过率呈进行性下降。
尿毒症:血肌酐、尿素氮显著升高,肾小球滤过率极度降低,一般低于15ml/min,同时可伴有电解质紊乱,如低钙血症、高磷血症、高钾或低钾血症等,酸碱平衡失调,多为代谢性酸中毒。
2.其他相关检查:
肾衰竭时进行肾脏超声等影像学检查,急性肾衰竭肾脏可能大小正常或增大,慢性肾衰竭肾脏多缩小、皮质变薄等;尿毒症时肾脏超声等影像学检查也显示肾脏结构明显异常,体积缩小等。
四、治疗原则区别
1.肾衰竭:
急性肾衰竭:积极治疗原发病,去除肾缺血、肾毒性物质等诱因,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如纠正高钾血症等,必要时进行肾脏替代治疗(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部分急性肾衰竭患者肾功能可恢复。例如,由药物肾毒性引起的急性肾衰竭,停用相关药物后,经过积极治疗,肾功能有可能恢复。
慢性肾衰竭:延缓慢性肾衰竭的进展,控制基础疾病(如糖尿病肾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纠正贫血、高血压等并发症,饮食上限制蛋白质摄入等。当慢性肾衰竭进展到尿毒症阶段时,需进行肾脏替代治疗准备。
2.尿毒症:
主要治疗方式为肾脏替代治疗,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移植。血液透析是利用透析器,通过弥散、对流等原理清除体内毒素和多余水分;腹膜透析是利用腹膜作为半透膜,通过腹腔内的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来清除毒素和水分;肾移植是将健康的肾脏移植到患者体内,恢复肾脏功能,但肾移植受供体等因素限制。对于尿毒症患者,还需对症处理各种并发症,如纠正贫血、控制血压等。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肾衰竭可能由先天性肾脏疾病、遗传性肾病等引起,在治疗时需特别注意药物的选择和剂量,因为儿童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要避免使用对儿童肝肾有损害的药物。例如,急性肾衰竭的儿童患者,在进行肾脏替代治疗时,要根据儿童的体重等因素精确调整透析相关参数。同时,儿童慢性肾衰竭会影响生长发育,需要密切监测儿童的身高、体重等生长指标,给予营养支持等综合治疗。
2.老年人:老年人肾衰竭和尿毒症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在治疗时,要更加谨慎地选择治疗方案,因为老年人对药物的耐受性差,肾脏替代治疗时要考虑其心血管等系统的耐受性。例如,老年人进行血液透析时,要注意控制透析的速度和超滤量,避免出现低血压等并发症。同时,要关注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因为长期患病可能导致老年人出现抑郁等情绪,需要家属和医护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心理支持。
3.妊娠期女性:妊娠期出现肾衰竭或尿毒症是非常危险的情况,需要多学科协作治疗。要特别注意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治疗方式。例如,妊娠期急性肾衰竭的处理要权衡母亲和胎儿的情况,可能更多采用保守治疗为主,密切监测胎儿的发育情况;妊娠期尿毒症患者可能需要提前评估是否进行肾脏替代治疗以及终止妊娠的时机等,以保障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