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发病与遗传和环境等因素相关,免疫炎症和神经调节参与发病,临床表现有喘息、咳嗽、胸闷等,儿童和成人诊断标准不同,治疗有药物和非药物管理,不同特殊人群有各自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定义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会导致气道黏膜肿胀、分泌物增多,进而引起气道狭窄。儿童和成人都可能发病,其发病与遗传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相关。
二、发病机制
1.免疫炎症机制:
机体接触过敏原等刺激物后,免疫系统被激活,Th2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占主导,会释放如白细胞介素-4(IL-4)、白细胞介素-5(IL-5)、白细胞介素-13(IL-13)等细胞因子。IL-4能促进B细胞分化为产生免疫球蛋白E(IgE)的浆细胞,IgE与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等表面的受体结合。当再次接触相同过敏原时,过敏原与结合在细胞上的IgE结合,使这些细胞释放组胺、白三烯等炎症介质,引起气道平滑肌收缩、黏液分泌增加、血管通透性增加和炎症细胞浸润等,导致哮喘发作。
2.神经调节机制:
气道的神经调节复杂,包括胆碱能神经、肾上腺素能神经等。迷走神经兴奋时释放乙酰胆碱,可引起气道平滑肌收缩、腺体分泌增加;交感神经兴奋时释放去甲肾上腺素等,可舒张气道平滑肌。在哮喘患者中,这种神经调节平衡被打破,胆碱能神经张力相对增高,更容易诱发气道收缩。
三、临床表现
1.症状:
喘息:是哮喘的典型症状,多为发作性,呼吸时可听到高调的喘鸣声,尤其在呼气时明显。儿童喘息可能更为频繁,婴儿可能表现为呼吸急促、鼻翼扇动等。
咳嗽:也是常见症状,可为刺激性干咳,也可伴有咳痰。有些哮喘患者以咳嗽为主要表现,称为咳嗽变异性哮喘。
胸闷:患者可感觉胸部有压迫感,呼吸不畅。
2.体征:
发作时可闻及双肺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缓解期可无明显体征,但部分患者可能存在气道高反应性,在受到刺激时仍可能出现哮鸣音。
四、诊断标准
1.儿童哮喘诊断标准(5岁及以下):
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排除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对于症状不典型的患儿,同时在肺部闻及哮鸣音者,可酌情采用支气管舒张试验协助诊断,若阳性可诊断为哮喘。
2.成人哮喘诊断标准:
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肺功能试验阳性: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增加≥12%,且FEV增加绝对值≥200ml;③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五、治疗与管理
1.药物治疗:
缓解药物:主要用于缓解哮喘发作时的症状,如短效β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等),可迅速舒张气道平滑肌,缓解喘息症状;短效抗胆碱能药物(异丙托溴铵等),也有舒张气道的作用。
控制药物:用于长期控制气道炎症,减少哮喘发作,如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等),通过抑制气道炎症来发挥作用;白三烯调节剂(孟鲁司特等),能调节白三烯的生物活性,减轻气道炎症和痉挛。
2.非药物管理:
避免接触过敏原:对于已知过敏原的患者,应尽量避免接触,如花粉过敏者在花粉季节减少外出,尘螨过敏者保持室内清洁、使用防螨床品等。
环境控制: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度和湿度适宜,避免烟雾、刺激性气体等对气道的刺激。
运动管理:鼓励哮喘患者适当运动,但应避免在过敏原浓度高或空气污浊的环境中运动,运动前可使用预防性药物。
六、特殊人群特点及注意事项
1.儿童:
儿童哮喘的治疗应更加注重安全性和个体化。由于儿童的气道解剖和生理特点与成人不同,在药物选择上应优先考虑儿童适用的剂型,如吸入用药物相对更适合儿童,可减少全身不良反应。同时,要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长期使用某些药物可能对生长有一定影响,需在医生指导下监测和调整治疗方案。家长要密切观察儿童哮喘发作的诱因和症状,及时调整生活环境和治疗措施。
2.老年人:
老年人哮喘可能与其他基础疾病共存,如心血管疾病等。在药物治疗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某些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可能与哮喘治疗药物产生不良反应。老年人的气道反应性和免疫功能与年轻人不同,病情变化可能更隐匿,需要更加细致地观察症状,定期评估肺功能等指标,调整治疗方案。
3.妊娠期女性:
妊娠期哮喘患者的治疗需要权衡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一些治疗哮喘的药物在妊娠期使用需要谨慎选择。例如,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在妊娠期使用相对安全,而口服的某些药物可能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妊娠期哮喘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既要控制哮喘发作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又要尽量减少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