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黄疸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生理性黄疸一般2-3天出现,4-6天高峰,7-10天消退,足月儿不超221μmol/L,早产儿不超257μmol/L;病理性黄疸出现早、程度重、持续久。处理措施有光照治疗(蓝光照射,注意保护特殊人群及补水)、药物治疗(肝酶诱导剂、免疫球蛋白)、换血治疗(血清胆红素过高或有早期胆红素脑病表现时考虑,有风险)。早产儿、低体重儿、有高危因素新生儿黄疸处理各有要点,早产儿黄疸早重久,需密切监测及时光疗并保暖;低体重儿肝功能差,光疗需控强度时间并加强营养;有高危因素新生儿易现病理黄疸且进展快,需尽早监测及时治疗。
一、新生儿黄疸的分类及特点
(一)生理性黄疸
1.发生机制:新生儿出生后,红细胞代谢活跃,寿命相对较短,且肝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胆红素生成相对较多,而肝脏对胆红素的摄取、结合和排泄功能不足,导致生理性黄疸。一般在出生后2-3天出现,4-6天达到高峰,7-10天消退,早产儿持续时间较长,可延迟至3-4周消退。
2.特点:足月儿血清胆红素浓度一般不超过221μmol/L(12.9mg/dl),早产儿一般不超过257μmol/L(15mg/dl),且一般情况良好。
(二)病理性黄疸
1.发生机制: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如胆红素生成过多(如红细胞增多症、血型不合溶血病等)、肝脏胆红素代谢障碍(如感染、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胆汁排泄障碍(如先天性胆道闭锁等)。
2.特点:出现时间较早,生后24小时内即可出现;黄疸程度较重,足月儿血清胆红素浓度超过221μmol/L(12.9mg/dl),早产儿超过257μmol/L(15mg/dl),或黄疸进展快,血清胆红素每日上升超过85μmol/L(5mg/dl);黄疸持续时间长,足月儿超过2周,早产儿超过4周,或黄疸退而复现。
二、新生儿黄疸的处理措施
(一)光照治疗
1.原理:通过光照使胆红素转变为水溶性的异构体,经胆汁和尿液排出体外。一般采用蓝光照射,波长以425-475nm为宜。
2.适用情况:适用于生理性黄疸较严重或病理性黄疸的患儿。对于早产儿、低体重儿等特殊人群,光照治疗时需注意保护眼睛和会阴部,避免损伤。同时,光照治疗过程中要适当补充水分,因为光照可能导致不显性失水增加。
(二)药物治疗
1.肝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可诱导肝细胞微粒体增加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生成,增加未结合胆红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能力,从而降低血清胆红素浓度。但需注意苯巴比妥可能对新生儿中枢神经系统有一定影响,使用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剂量,尤其对于早产儿等特殊人群要谨慎。
2.免疫球蛋白:对于溶血性黄疸,如ABO血型不合溶血病,可使用免疫球蛋白阻断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的Fc受体,减少红细胞破坏。
(三)换血治疗
1.适应证:当血清胆红素浓度过高,如足月儿血清胆红素超过342μmol/L(20mg/dl),早产儿超过257μmol/L(15mg/dl),或出现早期胆红素脑病表现时,应考虑换血治疗。
2.作用:可迅速降低血清胆红素浓度,换出致敏的红细胞和抗体,防止胆红素脑病的发生。但换血治疗有一定风险,如出血、感染等,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操作规范。
三、特殊人群新生儿黄疸的处理要点
(一)早产儿
1.特点:早产儿各器官系统发育更不成熟,肝脏对胆红素的代谢能力更差,生理性黄疸出现更早、程度更重、持续时间更长。
2.处理:对于早产儿黄疸,要密切监测血清胆红素水平,一旦达到光疗标准,应及时进行光照治疗。同时,由于早产儿体温调节能力差,光照治疗时要注意保暖,维持体温稳定。
(二)低体重儿
1.特点:低体重儿肝脏功能更不完善,对胆红素的处理能力更弱,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的风险更高,且更易发生胆红素脑病。
2.处理:低体重儿出现黄疸时,需更加谨慎地监测血清胆红素。在光照治疗时,要注意控制光照强度和时间,避免过度光照对皮肤和眼睛等造成损伤。同时,要加强营养支持,保证热量摄入,促进肝脏功能的发育。
(三)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如存在溶血病、感染等情况)
1.特点:这类新生儿发生病理性黄疸的可能性大,且病情进展快,易出现严重并发症。
2.处理:对于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要尽早监测血清胆红素,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对于溶血病患儿,除了光照治疗、免疫球蛋白治疗外,必要时需进行换血治疗;对于感染引起的黄疸,要积极控制感染,同时处理黄疸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