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分为全面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全面性发作包括强直发作(肌肉强烈收缩致身体僵硬等)、阵挛发作(肌肉重复性快速收缩)、失神发作(儿童青少年突然意识丧失等)、肌阵挛发作(快速短暂肌肉收缩)、失张力发作(肌肉张力突然丧失);部分性发作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部分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精神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意识障碍等及自动症),先天性癫痫发作表现因类型而异,婴幼儿多不典型,需重视观察及相关检查。
阵挛发作:以肌肉重复性快速收缩为特征。发作时可见肢体有节律地抽动,可累及全身或局部肢体,如上肢或下肢出现有规律的抖动,发作过程中意识可能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持续时间一般较短,数秒至数十秒不等,其发生机制是大脑皮层运动区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肌肉的阵发性收缩。
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和青少年,典型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持续数秒,发作时患儿可能会突然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如正在说话、玩耍等,双眼凝视前方,呼之不应,事后不能回忆发作过程。脑电图检查可发现典型的3Hz棘慢波综合,这是由于丘脑-皮质环路的异常同步放电所致。
肌阵挛发作:表现为快速、短暂的肌肉收缩,可涉及全身或局部肌肉。例如,患儿可能会出现突然的上肢或下肢的短促抽动,类似于触电样表现,发作时间非常短暂,意识障碍可能不明显,这种发作与大脑皮质神经元的异常放电有关,导致局部或全身肌肉的快速收缩。
失张力发作:又称无张力发作,表现为肌肉张力突然丧失,导致患儿不能维持正常姿势,可能出现倒地、头下垂等表现,发作持续时间较短,通常为数秒至数十秒,发作后患儿可能会很快恢复意识,其发生是由于大脑神经递质调节异常,导致肌肉张力调节失控。
部分性发作
单纯部分性发作
部分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抽搐,如手指、脚趾、口角等部位的抽动,可从局部开始,按大脑皮质运动区的分布顺序逐渐扩展,如从手指抽动扩展到手腕、手臂甚至半身抽动,发作时意识清楚,这种发作是由于大脑皮质局部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相应部位肌肉的异常收缩。
感觉性发作:包括躯体感觉性发作和特殊感觉性发作。躯体感觉性发作可表现为身体某一部位的麻木、针刺感、电击感等,特殊感觉性发作如视觉性发作可出现闪光、视物变形等,听觉性发作可出现耳鸣、幻听等,嗅觉性发作可出现嗅幻觉等,味觉性发作可出现味觉异常等,这些发作是由于大脑感觉皮层神经元的异常放电,导致相应感觉区域出现异常感觉。
自主神经性发作:可出现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如面色苍白、潮红、多汗、瞳孔散大、呕吐、腹痛等,发作时意识可能清楚或有不同程度的障碍,其发生与大脑边缘系统及自主神经中枢的神经元异常放电有关,影响了自主神经的调节功能。
精神性发作:较少见,可表现为各种精神症状,如记忆障碍(如似曾相识、旧事如新感)、情感异常(如恐惧、愤怒、喜悦等)、认知障碍(如错觉、幻觉等)等,发作时意识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是由于大脑颞叶等相关精神活动区域的神经元异常放电所致。
复杂部分性发作: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出现自动症,如反复咂嘴、咀嚼、舔舌、拍手、无目的走动等,发作后患者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其发生机制是起源于颞叶内侧或额叶底部的异常放电,扩散到边缘系统及其他皮质区域,影响了意识和精神活动相关的脑区功能。
先天性癫痫病发作的表现因发作类型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不同年龄的患儿可能发作表现有所不同,婴幼儿由于表达能力有限,可能更多表现为肢体的异常动作、面色改变等不典型表现,家长需密切观察患儿的发作情况,以便及时就医诊断和治疗。对于有先天性癫痫家族史或怀疑有先天性癫痫的患儿,更要重视发作表现的观察,及时进行脑电图等相关检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