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癌是否可以怀孕,需要分情况判断。

早期子宫癌(如Ⅰ期等)经规范治疗后有尝试怀孕的可能,但需综合评估病情及治疗对生殖系统的影响。例如,部分早期子宫癌患者可通过保留生育功能的手术(如仅切除病灶保留子宫),术后需密切监测肿瘤复发情况。研究显示,符合严格保留生育功能指征的早期患者在规范治疗后妊娠率有一定概率,但需在医生严密随访下进行,因为仍存在肿瘤复发可能影响妊娠及母婴健康。中晚期子宫癌一般不建议怀孕。中晚期子宫癌病情较复杂,肿瘤侵犯范围广,此时怀孕会增加母体负担,且治疗(如放疗、化疗等)会对妊娠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放疗可能导致卵巢功能受损、胎儿发育畸形等,化疗药物也会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肿瘤本身在孕期可能进展,危及母婴生命安全。
在怀孕后定期进行肿瘤标志物检查、妇科超声等,监测子宫及肿瘤情况,同时关注孕妇身体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一旦发现异常需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