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病因包括激素变化(胎盘激素、雌激素和孕激素影响)、遗传(家族遗传倾向、基因多态性)、肥胖(孕前肥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筛查时间方面,无高危因素者孕24-28周筛查,高危人群首次产检即筛,必要时孕24-28周再筛;筛查方法主要是75gOGTT,有相应准备、过程和诊断标准;不同人群筛查有重点及注意事项,如肥胖孕妇更密切筛查、有家族史孕妇更早更频筛查、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孕妇产后复查及孕期密切监测。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因
1.激素变化因素
胎盘激素影响:妊娠期胎盘会分泌多种抗胰岛素样物质,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这些激素会降低母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使得胰岛素的作用效率下降。例如,胎盘生乳素具有促进蛋白质分解、游离脂肪酸释放和酮体生成的作用,同时还能对抗胰岛素的作用,使母体对胰岛素的需求增加。一般在妊娠中晚期,这种激素的影响更为显著,若孕妇自身胰岛素分泌代偿不足,就容易引发妊娠期糖尿病。
雌激素和孕激素影响:雌激素可使胎盘产生的胰岛素酶增加,加速胰岛素的降解;孕激素也有对抗胰岛素的作用,会抑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利用。在孕期,尤其是孕周较大时,这两种激素水平持续升高,会进一步干扰糖代谢平衡。
2.遗传因素
家族遗传倾向:如果孕妇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患者,那么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会增加。研究表明,遗传因素在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中占一定比例。例如,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其体内的基因可能存在对糖代谢调节的潜在缺陷,在孕期特殊的生理状态下,更容易出现糖代谢紊乱而发生妊娠期糖尿病。
基因多态性:某些特定基因的多态性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相关。比如,与胰岛素信号传导、葡萄糖转运等相关的基因发生突变或多态性改变时,会影响机体对血糖的调控能力。不同种族的人群可能存在不同的基因多态性分布差异,这也导致了不同种族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的不同。
3.肥胖因素
孕前肥胖影响:孕前体重指数(BMI)≥24kg/㎡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明显高于体重正常的孕妇。肥胖孕妇体内脂肪细胞肥大,脂肪细胞分泌的抵抗素等细胞因子增加,抵抗素可降低胰岛素敏感性,导致胰岛素抵抗加重,从而影响血糖的正常代谢。例如,一项大规模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孕前肥胖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是正常体重孕妇的数倍。
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孕期体重增长过多过快也会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风险。在孕期,如果孕妇摄入过多高热量食物,而运动量相对不足,体重增长超过了合理范围,会导致脂肪堆积,进一步加重胰岛素抵抗,使得机体对葡萄糖的代谢能力下降,容易引发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建议孕妇在孕期体重增长应根据孕前BMI进行合理控制,孕前BMI正常的孕妇,孕期体重增长约11.5-16kg较为适宜。
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
1.筛查时间
一般人群筛查时间:对于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这是因为在妊娠中晚期,胎盘分泌的抗胰岛素物质增多,孕妇的糖代谢变化较为明显,此时进行筛查能较好地发现糖代谢异常情况。
高危人群筛查时间:对于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4kg/㎡)、一级亲属中有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曾分娩巨大儿(出生体重≥4kg)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进行血糖筛查。如果首次筛查正常,必要时在妊娠24-28周再重复筛查。
2.筛查方法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试验前准备: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
试验过程:先抽取空腹血糖,然后将75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浆葡萄糖。
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例如,若孕妇空腹血糖为5.0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为9.5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为8.0mmol/L,此时仅空腹血糖未达到诊断标准,服糖后1小时血糖超过正常范围,也需要进一步观察或结合其他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糖代谢异常。
3.不同人群的筛查重点及注意事项
肥胖孕妇:肥胖孕妇本身存在胰岛素抵抗的基础,在孕期更应密切筛查。除了按常规时间进行OGTT外,由于其糖代谢异常的风险更高,可能需要在孕期不同阶段多次监测血糖,如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都应关注血糖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并采取干预措施。同时,肥胖孕妇在进行OGTT时,要注意试验过程中的配合,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这类孕妇需要更早且更频繁地进行血糖筛查。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应检测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除了妊娠24-28周的OGTT外,在孕晚期(如32-34周)可再次进行OGTT复查,因为随着孕期进展,其糖代谢异常的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同时,要向孕妇及其家属遗传因素对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的影响,让孕妇重视血糖监测。
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孕妇:这类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应在产后6-12周进行OGTT复查,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之后在本次妊娠早期就开始进行血糖监测,整个孕期都要密切关注血糖变化,加强血糖管理,因为这类孕妇在孕期发生糖尿病的风险比无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孕妇高很多,需要更严格地控制血糖以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