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牙周炎的治疗包括基础治疗、牙周手术治疗、修复治疗和维护治疗。基础治疗有口腔卫生指导、龈上洁治术、龈下刮治术;牙周手术治疗包括翻瓣术、植骨术;修复治疗包含松动牙固定、咬合调整;维护治疗需定期复查和复治,定期复查频率依患者情况而定,复治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不同患者群体在各治疗环节有不同需考虑的因素。
一、基础治疗
1.口腔卫生指导
向患者传授正确的刷牙方法,如巴氏刷牙法,每天至少刷牙2次,每次刷牙时间不少于3分钟,可有效清除牙菌斑和食物残渣。研究表明,采用正确刷牙方法的患者,牙周炎的进展速度明显减慢。同时,指导患者使用牙线、间隙刷等辅助清洁工具,尤其是对于牙间隙较大的患者,能更有效地清洁牙齿邻面。
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刷牙方法的指导需考虑其手部协调能力等因素。儿童可能需要家长协助刷牙,而成年人则需强调自主正确刷牙的重要性。对于有特殊病史的患者,如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刷牙时要避免过度用力导致血压波动等情况。
2.龈上洁治术
利用超声洁牙机等设备去除龈上的牙石、菌斑及色素。超声洁治术通过高频振动的工作尖,将牙面上的牙结石击碎并震落,能快速有效地清除龈上菌斑和牙石。一般来说,首次洁治后1-2周可进行复查,根据牙齿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洁治。
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进行龈上洁治时需更加轻柔,避免损伤牙龈组织,同时要考虑儿童的配合程度,可能需要在局部麻醉下进行,但要注意麻醉药物的选择和剂量,避免对儿童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对于患有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洁治前需控制血糖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因为高血糖环境有利于细菌滋生,可能影响洁治效果和术后恢复。
3.龈下刮治术
使用比较精细的龈下刮治器,刮除位于牙周袋内根面上的牙石和菌斑,平整根面,创造牙周组织修复的条件。龈下刮治术是治疗慢性牙周炎的重要步骤,能有效清除牙周袋内的致病因素。
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根据不同患者的牙周袋深度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刮治器。对于老年人,由于可能存在骨质吸收等情况,操作时要更加谨慎,避免过度刮治导致牙根暴露等问题。对于妊娠期女性,龈下刮治术一般选择在妊娠中期(4-6个月)进行,以避免引起早产等不良后果,同时要充分考虑妊娠期女性的心理状态,给予安抚和解释,减轻其紧张情绪。
二、牙周手术治疗
1.翻瓣术
通过切开牙龈并翻开黏膜瓣,暴露病变区牙根面及牙槽骨,进行彻底的根面平整、清除感染组织,必要时进行骨修整等操作,然后将牙龈瓣复位缝合。翻瓣术适用于牙周袋较深、复杂牙周袋等情况。研究显示,翻瓣术可以显著改善牙周袋深度,促进牙周组织的再生。
对于儿童患者,一般较少采用翻瓣术,因为儿童牙周组织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于患有系统性疾病的患者,如患有肝脏疾病的患者,要考虑手术对肝脏功能的影响以及术后的药物代谢等情况,手术前需与相关科室会诊,评估手术风险。
2.植骨术
对于牙槽骨吸收较严重的患者,可采用植骨术,将骨移植材料植入牙槽骨缺损区,促进牙槽骨的再生和修复。常用的骨移植材料有自体骨、同种异体骨、异种骨等。自体骨是理想的骨移植材料,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但获取自体骨会给患者带来一定创伤。
在选择植骨材料时,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老年人可能对手术创伤的耐受能力较差,在选择植骨材料时可能更倾向于生物相容性较好的同种异体骨等。对于有吸烟史的患者,植骨术的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吸烟会抑制骨的形成和愈合,术前需劝导患者戒烟或减少吸烟量。
三、修复治疗
1.松动牙固定
对于松动的牙齿,可采用牙周夹板等方法进行固定,使松动牙分散咬合力,减轻患牙的负担,有利于牙周组织的修复。牙周夹板固定分为暂时性夹板和永久性夹板。暂时性夹板一般用于牙周炎急性期过后,松动牙情况有所改善时;永久性夹板则适用于经过治疗后松动牙仍较明显的患者。
儿童患者的松动牙固定需考虑其牙齿的生长发育情况,选择合适的固定材料和方法,避免影响恒牙的萌出。对于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松动牙固定后要密切观察牙齿的松动情况和全身疾病的控制情况,因为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会影响牙周组织的愈合和牙齿的稳定性。
2.咬合调整
通过调磨牙齿的过高牙尖、不均匀的咬合接触点等,建立平衡的咬合关系,减轻患牙的咬合创伤。咬合创伤是导致牙周炎进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调整咬合关系能使牙齿受力均匀,有利于牙周组织的恢复。
在进行咬合调整时,要考虑不同患者的年龄差异。老年人的牙齿可能存在磨耗等情况,咬合调整要适度,避免过度调磨导致牙齿敏感等问题。对于有夜磨牙习惯的患者,除了进行咬合调整外,可能还需要制作夜磨牙颌垫,以保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减少夜磨牙对牙周组织的损伤。
四、维护治疗
1.定期复查
慢性牙周炎患者需要定期复查,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复查内容包括口腔检查、牙周袋深度测量、牙龈探诊出血情况等。通过定期复查,能及时发现牙周组织的病变复发情况,如是否有新的牙石形成、牙周袋深度是否增加等。
对于儿童患者,定期复查有助于观察其牙周组织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牙周问题并进行干预。对于妊娠期女性,产后42天需进行复查,因为妊娠期的牙周变化可能在产后有所恢复或出现新的情况,要根据复查结果调整维护治疗方案。
2.复治
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复治,如发现有残留的牙石、菌斑等,需再次进行洁治、刮治等治疗。如果牙周袋深度仍较深,可能需要再次进行牙周手术等治疗。
对于患有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治疗的基础疾病的患者,复治的频率可能需要根据其基础疾病的控制情况进行调整。当患者基础疾病控制不佳时,牙周炎的复发风险增加,复治的间隔可能需要缩短,以更好地控制牙周炎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