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卧床休息与监测、吸氧)、药物治疗(抗血小板、抗凝、硝酸酯类药物等)、再灌注治疗(介入治疗、溶栓治疗)及其他治疗(β受体阻滞剂、ACEI或ARB等),各治疗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并密切观察相关指标及不良反应。
一、一般治疗
1.休息与监测:患者需卧床休息1-3天,进行心电、血压监测,密切观察心率、心律、血压和呼吸等变化,及时发现心律失常、休克等情况。对于年龄较大的患者,要特别关注其生命体征的细微变化,因为老年人对病情变化的耐受能力可能较差。
2.吸氧:有呼吸困难和血氧饱和度降低者,应给予吸氧,以改善心肌缺氧状况。不同年龄的患者对缺氧的耐受不同,例如儿童在缺氧时可能会出现更明显的呼吸急促等表现,需要密切观察吸氧效果。
二、药物治疗
1.抗血小板治疗:
阿司匹林:所有无禁忌证的患者均应立即口服水溶性阿司匹林或嚼服肠溶阿司匹林。阿司匹林通过抑制环氧化酶减少血栓素A的生成,从而发挥抗血小板作用。对于有胃肠道疾病病史的患者,需要权衡出血风险和抗血小板获益,可考虑同时使用胃黏膜保护剂。
氯吡格雷:在阿司匹林基础上联合使用氯吡格雷,可进一步抑制血小板聚集。对于老年患者,要注意其肝肾功能情况,因为药物代谢主要通过肝肾,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影响药物的代谢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2.抗凝治疗:
普通肝素:可通过与抗凝血酶Ⅲ结合,增强其抗凝作用。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等调整剂量,密切监测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肝素排泄减慢,容易发生出血等不良反应,需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
低分子肝素:相较于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生物利用度高、半衰期长,出血风险相对较低。使用时同样需要考虑患者的体重、肾功能等因素,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在使用时要注意出血倾向的观察。
3.硝酸酯类药物:可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缓解心绞痛。常用药物有硝酸甘油等,舌下含服或静脉滴注。对于合并低血压的患者,使用硝酸酯类药物可能会进一步降低血压,需谨慎使用并密切观察血压变化。
三、再灌注治疗
1.介入治疗:
直接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对于符合适应证的患者,应尽早进行直接PCI,一般要求在就诊后90分钟内开始球囊扩张。能迅速开通梗死相关血管,恢复心肌再灌注。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儿童的配合度和成人的围手术期管理,如老年患者可能合并多种基础疾病,需要在围手术期做好多学科的管理。
转运PCI:对于就诊医院不具备直接PCI条件,但患者有溶栓禁忌证时,可考虑转运PCI。转运过程中要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由具备经验的医护人员护送。
2.溶栓治疗:
常用溶栓药物有瑞替普酶、尿激酶等。溶栓治疗可使闭塞的冠状动脉再通,改善心肌灌注。但溶栓有一定的出血风险,如脑出血等,在用药前要严格评估患者的出血倾向,对于有脑血管病史、近期有创伤或手术史等患者要谨慎使用。
四、其他治疗
1.β受体阻滞剂:无禁忌证的患者应早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重构。对于哮喘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避免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心率、血压等变化。
2.ACEI或ARB: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早期使用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等,可改善心室重构,降低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等患者禁用ACEI,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可用于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如氯沙坦等。在使用过程中要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和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