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分为NYHA心功能分级和Killip分级。NYHA心功能分级有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也有心衰症状);Killip分级主要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心衰,有Ⅰ级(无心力衰竭征象但肺毛细血管楔压可升高)、Ⅱ级(有心力衰竭征象,肺部啰音小于1/2肺野)、Ⅲ级(有急性肺水肿,肺部啰音大于1/2肺野)、Ⅳ级(心源性休克),不同人群中心衰分级表现有差异,儿童心衰有特殊情况但也基于心脏功能对体力活动等耐受评估。
一、NYHA心功能分级
1.Ⅰ级
人群及表现: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例如,年轻且无基础心脏疾病严重影响的人群,进行正常的体力活动,如快走、爬楼梯等,不会出现心衰相关不适。
意义:此级心功能较好,患者的心脏储备功能相对正常,日常活动对心脏的负担在其代偿能力范围内。
2.Ⅱ级
人群及表现: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乏力、心悸、呼吸困难等症状。比如,日常步行一段距离(如1-2公里)后就会出现气短、胸闷等表现。
意义:患者的心脏功能已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体力活动时心脏需要更高的代偿,但仍能部分代偿,日常活动开始受到影响。
3.Ⅲ级
人群及表现: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低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例如,轻微的活动,像缓慢行走几十米就会出现心衰症状。
意义:心脏功能进一步减退,患者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日常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心脏的代偿能力已经接近极限。
4.Ⅳ级
人群及表现: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比如,患者在卧床休息时仍有呼吸困难、乏力等表现,稍微活动(如翻身)都会使症状加重。
意义:心脏功能严重受损,几乎失去代偿能力,患者的生活质量极差,需要严格的医疗干预。
二、Killip分级(主要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心衰分级)
1.Ⅰ级
人群及表现:无心力衰竭征象,但肺毛细血管楔压可升高,多见于急性心肌梗死早期,心脏功能尚处于代偿阶段。例如,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肺部听诊无湿性啰音,但存在心肌梗死相关的病理生理改变。
意义:提示患者有发生心衰的潜在风险,需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变化。
2.Ⅱ级
人群及表现:有心力衰竭征象,肺部啰音小于1/2肺野,可出现第三心音、窦性心动过速等。患者会有呼吸困难、咳嗽等表现,肺部听诊可闻及中量以下的湿性啰音。
意义:表明患者已经出现明显的心力衰竭表现,心肌梗死对心脏功能的影响已经比较显著,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心衰进展。
3.Ⅲ级
人群及表现:有急性肺水肿,肺部啰音大于1/2肺野(全肺湿性啰音)。患者会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痰等表现。
意义:提示患者心衰情况较为严重,急性肺水肿是一种危急的状态,需要立即进行抢救处理。
4.Ⅳ级
人群及表现:心源性休克,有不同阶段和程度的血流动力学变化。患者可出现血压下降、外周灌注不足(如皮肤苍白、湿冷、尿量减少等)等表现。
意义:心源性休克是心衰的极严重阶段,预后往往较差,需要进行积极的抗休克等综合治疗。
在不同人群中,如老年患者、女性患者、有长期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酗酒、缺乏运动等)的患者以及有基础病史(如高血压、冠心病等)的患者,心衰的分级表现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老年患者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心脏储备功能更差,可能在心功能受损程度相对较轻时就出现较明显的NYHA分级较高的表现;有长期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其心衰的发生发展过程中,NYHA分级的变化可能与血压控制情况等因素相关,良好的血压控制有助于延缓心衰分级的进展。对于儿童患者,心衰的分级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但总体也是基于心脏功能对体力活动等的耐受情况等来进行评估,不过儿童心衰的病因和表现可能与成人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儿童的生理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