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体温因测量部位不同有差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体温存在个体差异,受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病史等因素影响,体温异常时一般有相应处理原则,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需特殊关注。
一、正常体温的范围
正常人体温一般维持在相对稳定的范围内,口腔温度正常范围约为36.3℃~37.2℃;直肠温度通常比口腔温度高0.3℃~0.5℃,正常范围约为36.5℃~37.7℃;腋下温度正常范围相对较宽,约为36.0℃~37.0℃。这是基于大多数健康人群的生理特征得出的参考范围,不同测量部位因解剖结构和散热情况不同,体温略有差异。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体温情况的个体差异及影响因素
(一)年龄因素
儿童:儿童的体温调节中枢发育尚未完善,相比成人,体温可能会有一定波动。一般来说,婴儿腋下温度在36.0℃~37.3℃视为正常范围,但由于儿童新陈代谢较快等特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体温变化可能更为多样,部分儿童可能表现为体温轻度升高或波动相对频繁,但仍遵循上述大致的温度范围框架。
老年人:老年人的体温调节功能有所下降,正常体温范围虽与成年人相似,但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出现体温偏低或轻度发热等情况,且老年人对体温变化的感知可能不如年轻人敏感,需要更密切观察。
(二)性别因素
正常情况下,男女体温在整体正常范围内无显著的生理性差异。但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体温变化主要与个体的免疫反应、感染严重程度等相关,而非单纯由性别决定,不过在临床观察中,未发现因性别导致体温有明显特异性的规律。
(三)生活方式因素
运动后:如果刚进行过剧烈运动,身体产热增加,可能会出现体温轻度升高,一般休息一段时间后可恢复至正常范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运动后体温可能会有短暂波动,但仍应在休息后复测体温以准确判断。
环境因素:长期处于寒冷环境中,人体为维持体温恒定,可能会通过一定调节机制,但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环境因素可能会影响对体温异常的判断。例如在寒冷环境中测量腋下温度,可能因皮肤散热慢而使测量值偏高,此时需要考虑环境对测量结果的干扰,尽量在适宜环境下测量体温。
(四)病史因素
有基础疾病者:如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其体温调节功能可能受到影响。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本身基础代谢率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体温可能相对偏低,且病情变化时体温的反应可能不典型,需要结合基础疾病情况综合判断体温异常的原因。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体温异常的处理及特殊人群提示
(一)体温异常的一般处理原则
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体温在正常范围内时,无需特殊降温处理,可正常进行日常合理活动,注意休息、保持良好营养等。若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对于腋下温度38.5℃以下的患者,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如适当多饮水,通过增加排尿促进散热;对于儿童,可松开过多衣物以利于散热,但要避免过度包裹。如果腋下温度达到38.5℃及以上,可根据情况考虑物理降温等措施,但不建议低龄儿童过早使用药物退热。
(二)特殊人群提示
儿童:儿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体温监测需更加细致。由于儿童皮肤薄、散热快等特点,测量体温时要确保测量方法正确。当儿童体温异常时,除了遵循上述一般处理原则外,要特别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状态、饮食等情况,因为儿童病情变化可能相对较快。如果儿童出现精神萎靡、拒食等情况,即使体温未达到很高数值,也应及时就医评估。
老年人:老年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体温异常时要密切关注其是否出现嗜睡、意识模糊、呼吸急促等情况。因为老年人机体功能衰退,病情可能进展较为隐匿,一旦出现上述异常表现,需尽快就医,避免延误病情。同时,老年人在体温异常期间要注意保暖,但又要避免因过度保暖导致体温进一步升高或影响散热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