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睡的临床评估包括病史采集和症状表现评估,诊断标准参考《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需与单纯习惯性生活作息、失眠症、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等类似睡眠问题鉴别,病史采集要考虑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病史等,症状表现要明确晚睡具体情况,诊断标准有拖延持续至少3个月、引起痛苦或功能损害、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解释,与单纯习惯性生活作息相比无明显痛苦或功能损害,与失眠症主要是入睡行为不同,与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诱因等有别。
一、临床评估
1.病史采集
年龄与性别因素:不同年龄阶段和性别可能有不同的晚睡表现倾向。例如,青少年可能因学业、社交等因素更易出现晚睡情况,女性在某些生理期可能因情绪、身体不适等影响睡眠习惯。要详细询问患者的年龄、性别,了解其日常的生活作息规律形成过程,包括从何时开始出现晚睡相关情况,是否有特定的生活事件诱发等。
生活方式相关:询问患者的工作性质,若是需要经常熬夜工作的人群,如夜班工作者等,晚睡可能与工作安排相关;了解患者的休闲活动,比如是否有睡前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的习惯,因为电子设备发出的蓝光会抑制褪黑素分泌,影响睡眠;还要询问饮食情况,如是否有睡前饮用咖啡、茶等含咖啡因饮品的习惯,咖啡因会刺激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难以入睡。
病史相关:排查是否有其他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病史。例如,患有抑郁症的患者可能会出现睡眠障碍,包括晚睡;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由于代谢亢进,也可能出现入睡困难、晚睡的情况。
2.症状表现评估
明确患者晚睡的具体情况,包括通常上床睡觉的时间、入睡所需的时间等。一般来说,晚睡强迫症患者往往明知晚睡不利于健康,但仍然难以控制自己按时入睡,会花费较长时间才能入睡。例如,患者可能计划在23点上床睡觉,但往往会拖延到更晚的时间,如0点甚至更晚,并且在试图入睡时会出现焦虑、烦躁等情绪,越想尽快入睡越难以平静下来。
二、诊断标准参考
1.《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相关标准
患者存在反复的上床睡觉的拖延行为,这种行为持续至少3个月。
这种晚睡行为引起了明显的痛苦或社交、职业等功能方面的损害。例如,患者因为晚睡导致第二天精神萎靡,影响工作效率,或者在人际交往中因为睡眠不足而出现情绪问题,影响人际关系。
这种晚睡行为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等)来更好地解释。也就是说,需要排除由其他明确的精神疾病所导致的睡眠障碍表现,通过详细的病史采集和精神检查来进行区分。
三、与其他类似睡眠问题的鉴别
1.与单纯习惯性生活作息的鉴别
单纯习惯性生活作息的人群,虽然睡觉时间相对较晚,但没有因晚睡而产生明显的痛苦或功能损害。例如,有些人长期习惯在24点以后睡觉,但自身感觉精神状态尚可,不影响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社交功能,而晚睡强迫症患者则会因为晚睡出现明显的身体不适,如第二天疲劳、注意力不集中,或者心理上的焦虑等情绪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会持续存在并影响生活各方面。
2.与其他睡眠障碍的鉴别
失眠症:失眠症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维持困难、早醒等,而晚睡强迫症主要是主动的上床睡觉拖延行为。不过,两者有时可能会并存,需要通过详细评估患者的睡眠起始相关情况来进行区分。例如,失眠症患者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睡,而晚睡强迫症患者是有意愿入睡但无法按时上床。
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是由于生物钟节律与常规作息时间不一致导致的睡眠问题,比如倒时差引起的睡眠节律紊乱等。与晚睡强迫症不同的是,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往往有明确的生物钟节律改变诱因,而晚睡强迫症更多是患者自身难以控制的上床拖延行为,且通常没有明显的生物钟节律异常的客观依据(除了患者自我报告的拖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