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室传导阻滞分生理性和病理性,生理性无症状通常定期随访;病理性治疗包括针对病因的药物治疗和起搏器治疗,临时起搏器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等伴血流动力学障碍等情况,永久起搏器用于有症状或无症状但心室率过缓等情况,儿童患者治疗需谨慎,老年患者要考虑基础疾病等因素综合治疗。
一、生理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处理
生理性房室传导阻滞如运动员等长期运动训练者出现的轻度房室传导阻滞,若无症状通常无需特殊治疗,定期随访观察心电图等变化即可,因为长期运动可能使迷走神经张力增高导致轻度房室传导阻滞,一般对心脏功能影响不大,密切观察其变化趋势很重要。
二、病理性房室传导阻滞的治疗
(一)药物治疗
1.针对病因治疗相关药物
若房室传导阻滞是由急性心肌梗死引起,可根据情况使用改善心肌缺血的药物,如硝酸酯类药物等,改善心肌供血后可能对房室传导阻滞有一定改善作用,因为心肌缺血是导致病理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常见病因之一,通过改善心肌缺血状况,有利于房室传导功能的恢复。
对于感染等引起的房室传导阻滞,如病毒性心肌炎导致的房室传导阻滞,可使用抗病毒药物等针对病因进行治疗,控制感染后部分房室传导阻滞可能有所缓解,因为感染因素消除后,心肌炎症等情况可能得到改善,从而改善房室传导。
2.提高心室率药物
常用药物有阿托品,它可提高窦房结的自律性和改善房室传导,适用于阻滞位于房室结的患者,但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慎用,因为可能增加心肌耗氧量等;还有异丙肾上腺素,可用于任何部位的房室传导阻滞,但长期使用不良反应较多,临床应用需谨慎,其作用机制是通过兴奋β受体,加快房室传导和心率。
(二)起搏器治疗
1.临时起搏器植入指征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等引起的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且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如出现晕厥、低血压、心力衰竭等表现时,需紧急植入临时起搏器。例如急性下壁心肌梗死患者出现二度Ⅱ型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就应及时植入临时起搏器,以维持有效的心室率,保证重要脏器的灌注。
药物中毒、电解质紊乱(如严重高钾血症引起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导致的房室传导阻滞,在纠正病因的同时需植入临时起搏器,因为这些情况可能导致严重的心律失常,危及生命,临时起搏器可快速改善房室传导阻滞带来的不良影响。
2.永久起搏器植入指征
症状性房室传导阻滞,如伴有头晕、黑矇、乏力、心力衰竭等症状的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无论阻滞部位在房室结还是希-浦系统,都应考虑永久起搏器植入。例如患者因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经常出现头晕、黑矇发作,影响日常生活,就需要植入永久起搏器来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无症状的房室传导阻滞,但心室率明显缓慢(如心室率<40次/分钟),或伴有左心室功能不全、长间歇等情况时也需植入永久起搏器。对于老年患者出现无症状的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室率较慢且存在长间歇,可能会在夜间等情况下发生严重心律失常,所以需要植入永久起搏器进行预防。
三、不同人群房室传导阻滞治疗的特殊考虑
(一)儿童患者
儿童房室传导阻滞需特别谨慎处理。对于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儿童,若心室率过缓影响生长发育或出现心功能不全等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起搏器植入。在药物使用上要严格遵循儿科安全原则,避免使用可能对儿童心血管系统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药物,优先选择对儿童相对安全且能改善房室传导阻滞的治疗方式。例如低龄儿童出现房室传导阻滞,应优先评估非药物干预措施,如起搏器植入的必要性,同时密切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指标和心脏功能情况。
(二)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房室传导阻滞治疗中,要充分考虑其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的情况。在药物治疗时,需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对肝肾功能的影响。例如老年患者常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使用治疗房室传导阻滞的药物时要考虑对这些基础疾病的影响。在起搏器植入方面,要综合评估患者的预期寿命、生活质量等因素,对于预期寿命较短但有症状的老年患者,也可考虑植入起搏器来改善症状;而对于预期寿命极短且症状不明显的老年患者,可能更倾向于保守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