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检查包括视力检查(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屈光检查(散瞳验光、电脑验光)、眼位检查(角膜映光法、遮盖-去遮盖试验、三棱镜检查)、眼球运动检查、同视机检查,特殊人群(儿童、成年、伴其他疾病患者)检查各有注意事项。
一、视力检查
1.裸眼视力:使用视力表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正常视力标准,如3-5岁儿童正常视力约为0.5-0.6,6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正常视力多在1.0及以上,通过裸眼视力检查可初步了解患者视力情况,斜视患者可能存在视力不平衡等问题。
2.矫正视力:对于戴眼镜的患者,需检查矫正视力,即佩戴合适度数眼镜后的视力,这有助于判断斜视是否与屈光不正有关,比如远视患者可能因调节过度导致内斜视。
二、屈光检查
1.散瞳验光:对于儿童尤其是12岁以下的儿童,由于其睫状肌调节能力强,需进行散瞳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常用的散瞳药物有阿托品眼膏等,通过散瞳可以麻痹睫状肌,消除调节因素对验光结果的影响,准确判断患者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以及屈光不正的具体度数,因为很多斜视与屈光不正密切相关,如高度远视可能引发内斜视。
2.电脑验光:利用电脑验光仪快速获取患者的屈光度数,但对于儿童尤其是调节力强的儿童,电脑验光结果需结合散瞳验光结果综合分析,电脑验光可以初步筛查患者的屈光状态。
三、眼位检查
1.角膜映光法:让患者注视前方33cm处的手电筒光源,观察角膜上反光点的位置。正常情况下,反光点应位于两眼角膜中央;若反光点位于一眼角膜中央,另一眼角膜反光点偏向颞侧,则为外斜视;若偏向鼻侧,则为内斜视。这种方法简单快捷,可初步判断眼位偏斜方向。
2.遮盖-去遮盖试验:
遮盖试验:遮盖注视眼,观察另一只眼的运动情况。若被遮盖眼出现眼球运动,则说明该眼有潜在的眼位偏斜;若被遮盖眼不动,则表明该眼没有潜在的眼位偏斜。
去遮盖试验:去除遮盖,观察双眼的运动。若注视眼变为被遮盖眼,被遮盖眼出现眼球运动,说明是隐斜视;若注视眼不变,被遮盖眼不动,则可能是显斜视。通过遮盖-去遮盖试验可以区分隐斜视和显斜视,并判断眼位偏斜的类型。
3.三棱镜检查:使用三棱镜来精确测量眼位偏斜的度数。让患者注视特定目标,将三棱镜放置在一只眼前,逐渐增加三棱镜度数,直到双眼看到的目标重合,此时三棱镜的度数即为眼位偏斜的度数。这种方法可以准确测量出斜视的具体度数,对于制定治疗方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四、眼球运动检查
让患者向各个方向转动眼球,观察眼球运动是否受限。医生会分别检查患者向左、向右、向上、向下以及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等方向的眼球运动情况。如果眼球运动受限,可能提示眼外肌存在病变,如眼外肌麻痹等,这对于明确斜视的病因有重要帮助。例如,动眼神经麻痹可能导致眼球上视、下视及内收等运动受限,进而引起斜视。
五、同视机检查
同视机是检查斜视的重要仪器,可进行多项检查项目。
1.同时视检查:通过同视机检查患者是否具有同时视功能,即双眼能否同时看到同一物体。如果同时视功能异常,可能提示斜视程度较严重或存在其他视功能问题。
2.融合功能检查:评估患者的融合功能,包括融合范围等。融合功能对于维持双眼单视非常重要,斜视患者往往存在融合功能障碍,通过同视机可以检测出融合功能的具体情况。
3.立体视检查:检查患者的立体视功能,立体视是双眼视觉的高级功能,斜视患者通常立体视功能受损或缺失,同视机可以检测出患者立体视的情况,对于判断斜视对患者视功能的影响程度以及预后评估有重要价值。
特殊人群斜视检查注意事项
1.儿童患者:儿童配合度相对较差,在检查前需耐心安抚儿童情绪。进行散瞳验光时,要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规范操作,注意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方法,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在进行眼位检查等操作时,可采用儿童感兴趣的事物引导其配合,如用玩具吸引患儿注视目标,以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2.成年患者:成年患者一般配合度较好,但仍需向其检查的目的和过程,以消除其紧张情绪,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3.伴有其他眼部或全身疾病的患者:对于伴有其他眼部疾病(如白内障、青光眼等)或全身疾病(如糖尿病、神经系统疾病等)的斜视患者,在检查时需更加谨慎。要充分考虑全身疾病对眼部检查的影响以及眼部病变对全身疾病的反应,例如糖尿病患者可能存在眼部并发症,会影响斜视检查结果的判断,需在控制基础疾病的前提下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斜视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