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需进行一般处理,包括孕期监测与饮食管理;药物治疗要依心脏功能分级及抗凝情况合理用药;分娩期根据心脏功能等选择分娩方式,注意分娩期药物应用;产褥期要监测、抗感染及避孕指导,整个治疗需多学科协作制定个性化方案保障母婴安全。
一、一般处理
孕期监测: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孕妇需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包括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以及通过心电图监测心律失常等情况。要关注孕妇的症状,如呼吸困难、乏力等,随着孕周增加,心脏负担逐渐加重,需更频繁地评估。对于有风湿性心脏病病史的孕妇,孕期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证充足睡眠,一般建议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且采取左侧卧位,以减轻子宫对下腔静脉的压迫,改善回心血量。
饮食管理:控制钠盐摄入,每日钠盐摄入量应限制在3-5g以内,避免食用过咸的食物,如咸菜、腌制品等。同时要保证营养均衡,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等,以满足孕妇和胎儿的需求,但需注意避免体重增长过快,每周体重增加不宜超过0.5kg,整个孕期体重增加控制在10-12kg左右较为适宜。
二、药物治疗相关原则
根据心脏功能分级用药:如果孕妇心脏功能处于Ⅰ-Ⅱ级,一般可以密切观察,暂不用特殊的抗心衰等药物;若心脏功能为Ⅲ-Ⅳ级,可能需要使用一些药物来改善心脏功能,但需谨慎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例如,对于出现心衰症状的孕妇,可能会考虑使用利尿剂,但要注意避免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不足,影响胎盘灌注。
抗凝治疗:对于有风湿性心脏病且存在瓣膜病变、有血栓形成风险的孕妇,需要进行抗凝治疗。但抗凝药物的选择需权衡血栓栓塞风险和出血风险。如华法林在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而低分子肝素相对安全一些,但也需要在医生严密监测下使用,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调整剂量。
三、分娩期处理
分娩方式选择:需根据心脏功能、瓣膜病变情况等综合决定。如果心脏功能良好,瓣膜病变较轻,可能可以尝试阴道分娩,但要密切观察产程进展。第一产程中要注意产妇的宫缩、胎心等情况,给予吸氧,每15-30分钟监测一次血压、脉搏、呼吸、心率等;第二产程要避免产妇用力屏气,可采用会阴侧切、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等方式缩短第二产程;第三产程要防止腹压骤降导致回心血量急剧变化,胎儿娩出后腹部应立即放置沙袋,重量约1-2kg,持续24小时,以防止腹压骤降引发心衰。如果心脏功能较差,瓣膜病变严重,可能需要选择剖宫产术,剖宫产可以减少产妇的体力消耗,降低心脏负担,但手术本身也有一定风险,如出血、麻醉相关风险等,需要在手术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评估心功能、准备好抢救设备等。
分娩期药物应用:分娩期可能会根据情况使用宫缩剂,如缩宫素,但要注意避免使用麦角新碱,因为麦角新碱可能会引起血管收缩,增加心脏后负荷。同时,要密切监测产妇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心衰等并发症。
四、产褥期处理
产后监测:产后3日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需要继续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包括心率、血压、呼吸等,一般每小时监测一次生命体征,直到平稳。要注意观察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情况,预防产后出血。
抗感染治疗:由于分娩后产妇身体抵抗力下降,风湿性心脏病孕妇容易发生感染,尤其是呼吸道感染,而感染可能会诱发心衰等严重并发症,所以需要根据情况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但要选择对心脏影响小、不易导致过敏等不良反应的抗生素。
避孕指导:产后需要做好避孕指导,对于有风湿性心脏病的产妇,不宜使用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避孕方法,如避孕套等,避免再次妊娠加重心脏负担。
对于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的孕妇,整个治疗过程都需要多学科协作,包括心内科医生、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等共同参与,根据孕妇的具体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充分考虑年龄(主要是育龄女性)、生活方式(如休息、饮食等)、病史(风湿性心脏病病史)等因素对治疗的影响,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