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过缓是心率低于正常范围下限的心律失常,受年龄、生活方式、病史等因素影响,有不同症状表现,可通过心电图等检查诊断,生理性者一般无需特殊治疗,病理性者需针对病因治疗或起搏器治疗,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孕妇出现心动过缓各有注意事项。
年龄因素影响
儿童:新生儿的心率相对较快,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减慢,一般婴儿心率在110-130次/分钟,幼儿心率在100-120次/分钟,学龄儿童心率接近成人低限。儿童心动过缓可能与先天性心脏传导系统发育等因素有关,比如某些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能存在房室传导异常导致心动过缓。
老年人:老年人的心脏传导系统可能会发生退行性变,更容易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这是因为随着年龄增加,心肌细胞功能、传导系统的纤维组织增生等改变,使得心脏的节律调节功能下降。
生活方式影响
运动员:长期坚持体育锻炼的运动员,心肌收缩力增强,心输出量增加,在安静状态下心率可能低于60次/分钟,这是一种生理性的心动过缓,是身体对长期运动训练的适应,属于正常现象,因为他们的心脏功能较强,不需要过快的心率来维持正常的血液循环。
睡眠状态:人在睡眠时,迷走神经兴奋,会导致心率减慢,这是一种生理性的心动过缓,属于正常的生理调节过程,通过降低心率来减少身体的能量消耗,让身体在休息状态下维持更合理的血液循环。
病史相关
有心脏疾病史:比如患有心肌炎的患者,在疾病恢复期可能会出现心肌的损伤,影响心脏的传导系统,导致心动过缓;患有冠心病的患者,尤其是冠状动脉严重狭窄导致心肌缺血时,可能会影响心脏的节律,出现心动过缓;患有心肌病的患者,心肌结构和功能异常,也可能导致心动过缓。
有内分泌疾病史:例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由于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身体的代谢率降低,会出现心率减慢的情况,这是因为甲状腺激素对维持正常的心脏节律有重要作用,甲状腺激素缺乏会影响心脏的生理功能。
心动过缓的症状表现
轻度心动过缓:可能没有明显症状,或者仅表现为轻微的头晕、乏力,尤其是在从卧位突然站立时可能会感觉头晕,这是因为心率减慢导致脑供血稍有不足引起的。
中度心动过缓: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头晕、黑矇(眼前发黑)、心悸(自觉心跳不适)、乏力等症状,活动耐力下降,在进行日常活动如快走、爬楼梯时会感觉比平时更容易疲劳。
重度心动过缓:可能会出现晕厥(突然失去意识)、抽搐等严重症状,这是因为心率过慢导致脑供血严重不足,引发了脑缺氧,从而出现意识丧失等情况,严重时可能会危及生命。
心动过缓的诊断方法
心电图检查:是诊断心动过缓的重要手段,通过心电图可以明确心率的快慢以及心律失常的类型。例如,窦性心动过缓的心电图表现为窦性P波规律出现,频率低于60次/分钟;房室传导阻滞的心电图会有P波和QRS波群的传导异常表现,如PR间期延长等。
动态心电图监测(Holter):可以连续24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记录心电图,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患者在日常活动状态下的心率变化情况,对于发现间歇性的心动过缓以及评估心动过缓对患者生活的影响等有重要价值。
心动过缓的治疗原则
生理性心动过缓:如运动员的生理性窦性心动过缓,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只要定期监测心率即可,因为这种心动过缓是身体适应运动训练的结果,对身体的健康没有明显不良影响。
病理性心动过缓
针对病因治疗:如果是由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引起的心动过缓,需要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通过补充甲状腺激素等治疗手段,纠正甲状腺功能异常,从而改善心动过缓的情况;如果是由心肌炎引起的心动过缓,需要针对心肌炎进行治疗,如休息、营养心肌等治疗措施。
起搏器治疗:对于一些严重的心动过缓,如重度房室传导阻滞等情况,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需要植入心脏起搏器,通过起搏器发放电脉冲来带动心脏跳动,维持正常的心率,保证重要脏器的血液供应。例如,当患者出现反复晕厥等严重症状,或者心率过于缓慢(如低于40次/分钟)时,通常需要考虑植入起搏器。
特殊人群心动过缓的注意事项
儿童心动过缓:儿童出现心动过缓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其生长发育情况、精神状态等。如果是先天性心脏病等导致的心动过缓,需要及时就医,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根据具体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对于婴幼儿心动过缓,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喂养情况、呼吸情况等,因为心动过缓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心肺功能,必要时需要尽早进行干预,如评估是否需要安装起搏器等。
老年心动过缓:老年人出现心动过缓时,要注意避免突然改变体位,如从卧位突然站立,因为可能会导致头晕、晕厥等情况。同时,要定期进行心脏相关检查,如心电图、心脏超声等,监测心率变化和心脏功能情况。如果老年人的心动过缓是由疾病引起的,如冠心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等,要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老年人可能同时服用多种药物,不同药物可能会影响心脏的节律。
孕妇心动过缓:孕妇出现心动过缓时,要考虑到胎儿的情况,因为孕妇的心率变化会影响胎盘的血液供应。需要评估心动过缓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如果是生理性的心动过缓且对孕妇和胎儿没有明显不良影响,可以密切观察;如果是病理性的心动过缓,需要积极寻找病因并进行相应治疗,治疗过程中要谨慎用药,避免使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