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不想要孩子可以通过药物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等来处理。

1.药物流产
适用于妊娠≤49日、年龄<40岁、近3个月内无使用甾体激素药物史、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健康妇女。药物流产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是一种类固醇类抗孕激素制剂,具有抗孕激素及抗糖皮质激素作用;米索前列醇是前列腺素类似物,具有子宫兴奋和宫颈软化作用。两者序贯使用,可使胚胎死亡,并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物,注意用药需遵医嘱。
2.负压吸引术
适用于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通过负压吸引装置,将妊娠物从宫腔内吸出。该方法手术时间短,成功率高,但可能出现子宫穿孔、人工流产综合反应、吸宫不全、漏吸、术中出血、术后感染等并发症。
3.钳刮术
适用于妊娠10-14周。因胎儿较大,需先通过机械或药物方法使宫颈松软,然后用卵圆钳夹取胎儿及胎盘。该手术难度相对较大,并发症风险较高,如宫颈裂伤、子宫穿孔、出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