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涵盖多种类型,其临床表现因类型而异,诊断依据主要靠病史、血压测量、尿常规等,高危因素包括孕妇自身及妊娠相关因素,对母儿有不良影响,处理原则分情况而定,不同人群如高龄、有基础疾病、多胎妊娠孕妇有相应注意事项。
一、定义与分类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涵盖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其中,妊娠期高血压指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140/90mmHg,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子痫前期分轻度与重度,轻度表现为血压升高伴蛋白尿(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重度则有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5.0g/24h等更严重表现,还可伴头痛等症状;子痫是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主要表现为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无明显蛋白尿等其他严重表现,产后血压多可恢复正常。
2.子痫前期:轻度者除血压升高外,可有轻度蛋白尿及上腹部不适;重度时血压显著升高,蛋白尿增多,还可出现头痛、视觉障碍、恶心呕吐等,病情进一步发展可出现抽搐(子痫)。
3.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等。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确诊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三、诊断依据
主要依据病史、血压测量、尿常规等。通过测量不同时间的血压,结合尿常规检查尿蛋白情况来判断。例如,多次测量血压≥140/90mmHg,同时尿常规提示尿蛋白阳性等可辅助诊断子痫前期等情况。
四、高危因素
1.孕妇因素:初产妇、年龄≥35岁、有高血压家族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者风险较高。
2.妊娠相关因素:多胎妊娠、首次怀孕、妊娠间隔时间过长等。
五、对母儿的影响
1.对母体:可能引发胎盘早剥、脑出血、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危及孕妇生命安全。
2.对胎儿: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严重时引起胎儿死亡等,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预后。
六、处理原则
1.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可通过休息,密切监测血压、尿蛋白及母儿情况,一般建议左侧卧位休息,定期产检。
2.子痫前期及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需住院治疗,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及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儿状态,适时终止妊娠。例如,常用硫酸镁解痉,根据病情使用降压药物等。
3.子痫:首要任务是控制抽搐,维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受伤,同时积极监护母儿状况,控制血压,必要时终止妊娠。
七、不同人群影响及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由于自身身体机能相对下降,妊娠高血压疾病风险更高,需更密切监测血压、尿蛋白等指标,加强产检频率,一旦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处理。
2.有基础疾病孕妇:如本身有慢性高血压、糖尿病等,妊娠期间更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需在孕前优化基础疾病控制情况,孕期严格遵循医嘱,密切监测各项指标,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母儿安全。
3.多胎妊娠孕妇:多胎妊娠时子宫张力大,对血管的压迫等因素使妊娠高血压疾病发生风险增加,需更频繁监测血压、评估胎儿生长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