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胎停育后第二次仍有发生胎停育的可能,约15%-20%左右,其受年龄(女、男年龄影响)、染色体(夫妻双方或胚胎染色体异常)、内分泌(黄体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异常)、子宫(解剖结构异常、子宫肌瘤)、免疫(自身免疫性疾病、同种免疫异常)、生活方式(吸烟饮酒、过度劳累)等多因素影响,夫妻计划二次妊娠前应全面孕前检查,排查因素并遵医嘱干预准备以降风险。
一、发生可能性
第一次发生胎停育后,第二次仍有发生胎停育的可能性,但并非一定会发生。有研究统计显示,单次胎停育后再次妊娠发生胎停育的风险约在15%-20%左右,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统计范围,具体到每个个体情况不同。
二、相关影响因素
年龄因素
女性年龄:女性年龄是重要因素,随着年龄增长,卵子质量下降,染色体异常的几率增加,这会使胎停育的发生风险升高。例如,35岁以上的女性胎停育发生率明显高于35岁以下的女性。对于高龄女性,第二次妊娠时胎停育的风险会进一步增加。
男性年龄:男性年龄也有一定影响,男性年龄增大时,精子的质量也可能下降,染色体异常的概率增加,从而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增加胎停育的发生风险。
染色体因素
夫妻双方染色体异常:如果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存在染色体结构或数目异常,那么胚胎发生染色体异常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进而导致胎停育。例如,平衡易位携带者生育时,胚胎很容易出现染色体不平衡,引发胎停育。这种情况下,第二次妊娠发生胎停育的风险依然较高。
胚胎染色体异常:即使父母双方染色体正常,胚胎也可能在发育过程中发生染色体突变,导致染色体异常,从而引起胎停育。第一次胎停育可能就是胚胎染色体异常所致,那么第二次妊娠时胚胎仍有发生染色体异常的可能。
内分泌因素
黄体功能不全:黄体功能不全时,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为胚胎的着床和发育提供良好的内分泌环境,容易导致胎停育。如果第一次胎停育是由于黄体功能不全引起,而未进行有效治疗,第二次妊娠时黄体功能不全仍可能存在,从而增加胎停育风险。
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都会影响胚胎的发育。甲状腺功能减退时,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甲状腺功能亢进时,过高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也会对胚胎产生不良影响。有甲状腺功能异常病史的女性,第二次妊娠时需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否则胎停育风险较高。
子宫因素
子宫解剖结构异常:如子宫畸形(单角子宫、双角子宫等)、宫腔粘连等。子宫解剖结构异常会影响胚胎的着床和发育空间,导致胎停育。如果第一次胎停育是因为子宫解剖结构异常,而未纠正该异常,第二次妊娠时胎停育风险仍然存在。
子宫肌瘤:较大的子宫肌瘤可能会影响子宫的内环境,压迫胚胎着床部位,影响胚胎供血等,增加胎停育的发生几率。有子宫肌瘤病史的女性,第二次妊娠时需要评估肌瘤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免疫因素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体内存在自身抗体,这些抗体可能会攻击胚胎,导致胎停育。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女性,第二次妊娠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免疫相关的监测和治疗,否则胎停育风险较高。
同种免疫异常:母体对胚胎的免疫排斥反应异常也可能导致胎停育。例如,母胎免疫耐受失衡,使得母体免疫系统攻击胚胎,引起胎停育。第一次胎停育可能与同种免疫异常有关,第二次妊娠时这种免疫异常仍可能存在。
生活方式因素
吸烟饮酒:女性在妊娠前后吸烟或饮酒,会增加胎停育的风险。烟草中的尼古丁和酒精都会对胚胎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如果第一次胎停育与孕期吸烟饮酒有关,而再次妊娠时仍继续吸烟饮酒,第二次胎停育的风险会进一步升高。
过度劳累:过度劳累会使身体处于应激状态,影响内分泌等多种生理功能,可能对胚胎发育不利。有过度劳累史的女性,第二次妊娠时需要注意休息,否则可能增加胎停育风险。
总之,第一次胎停育后第二次是否发生胎停育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夫妻双方在计划第二次妊娠前,应进行全面的孕前检查,包括夫妻双方染色体检查、内分泌检查、子宫附件检查等,尽可能排查可能导致胎停育的因素,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应的干预和准备,以降低第二次妊娠时胎停育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