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动停顿5分钟内视为连续动作,超过5分钟视为两次独立胎动。

胎儿活动具有间歇性,一次完整胎动可能包含多个动作,如翻身、踢腿或打嗝,若中间停顿不超过5分钟,通常视为同一次胎动的延续。例如,胎儿连续踢腿后停顿2分钟再次活动,仍计为一次;若停顿8分钟,则需计为两次。孕晚期胎儿睡眠周期延长至40-60分钟,期间胎动减少属正常现象,但每小时仍应≥3次,或12小时内≥30次。
建议孕妇每日固定时间(如早、中、晚各1小时)计数胎动,将3次结果相加乘以4,得出12小时胎动总数。若发现胎动突然减少50%以上,或12小时总数<10次,需立即就医,通过胎心监护或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安危。



